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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4日

林行止 林行止專欄

消息來源不可靠 報道文學多失實

四、

上海的英文網誌Sixth Tone,八月二十三日刊出林姓作者(倫敦經濟專校研究生)的特寫〈鐵達尼號生還華人從歷史深處重現〉(Nuala Gathercole Lam: Titanic’s Chinese Survivors Resurface from Depths of History)。真是意想不到,英國紀錄電影導演阿瑟.鍾斯(A. Jones)對船上華工爭先恐後不顧他人死活「搶船逃生」一事,覺得事有蹺蹊,非求出真相還他們以清白不可,於二○一二年開始,與他的團隊「環球探索」,尋訪冰海餘生六華人的後代,從曼谷到廣州,從威斯康星到利物浦和倫敦,所用時間金錢不少;可惜,這批大難不死的海員,在當年歧視甚至迫害華工的客觀環境下,加上怕事的天性,對後輩矢口不提舊事,鍾斯團隊所得因此有限,倒是船公司和海關的資料,特別是來自在紐約港外把一眾「冰人」救上船送之進入紐約港的救生船喀爾巴狄亞號(Carpathia),存有當時美國救援隊做的完整紀錄,令「歷史重現」,終於拍成一部由LP Docs/Merryman Films製作、將於明年播映的紀錄片《六人》(The Six),揭開百餘年前「沉船夜」的真相!

船上「八名疑似華人」的名字,寫於一張三等艙編號一六○一(八人票價合共五十六鎊九先令十一便士;船員當然不必付錢)的船票上(一票多人合用,是當年三等艙的慣例),據字跡稍可辨認的影印船票,他們的名字如下Ah Lam/Fang Lang/Len Lam/Cheong Foo/Chang Chip/Ling Hee/Lee Bing/Lee Ling(與《毋忘夜》所記略有不同);除了Len Lam和Ling Hee葬身冰海,其餘六人生還。在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的拙文,筆者從這些名字的英文拼音,想當然地估計他們是香港新界人,但《六人》證實他們是從寧波、海南和香港招聘的海員,不一定是新界人,他們名字的英文拼音看似「香港發音」,顯然是略識ABC「港式英文」的英國南開普敦海關人員的傑作。

五、

據《六人》搜羅的資料,這八名燒鍋爐工均曾在行走中國至歐洲的貨輪上工作,他們遠涉重洋工作的最終目的,則可能是偷渡金山(美國)。當年輪船的三等艙,處於船首下端,沒有窗戶,暗無天日,當鐵達尼號於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撞冰山時,三等艙真正是首當其衝,冰冷海水湧入,居於其中的船員,本能地知道大事不妙,加上他們不諳英文,無法看「告示」亦聽不懂船長的「緊急通知」訓示,只知大難臨頭,但艙門未啟,他們真是徬徨無計、走投無門……;此時頭等二等艙的客人,見船身搖晃傾斜下沉而船長則宣布這是小意外(amiss),要大家冷靜,他們也許驚恐失措躁動不已,但哪料到此以「不沉郵輪」為招徠的巨輪會沉沒,結果「死得人多」!統計顯示生還率頭等艙百分之六十二、二等艙百分之四十八、三等艙百分之二十五;但八名華人有六人生還,生還率比例全船最高──這不足顯示華人漠視船規搶奪救生設備逃生嗎?!

說華人海員藏身女性之間偷生的故事,原來是一再對外宣稱鐵達尼號是不沉舟(unsinkable)的船東布魯士.伊士梅(B. Ismay)捏造的(他確信此船不沉因此船上救生艇嚴重不足),他有膽如是說,則是因為所有獲救的華人海員,在進入美國國土二十四小時內必須離境(被驅逐出境),那是一八八二年至一九四三年生效的《排華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的規定。「事主」既然不在現場,伊士梅便以中國海員的苟且偷生來彰顯他如何「婦孺優先」……。《毋忘夜》的有關描寫,便是據這類「口擊者」之言加工。事實是,當三等艙艙門被打開後,華人海員隨一眾艙客一擁而出,「各奔前程」,竄上甲板的華人海員,被持槍的白人海員趕離,不准他們坐上(下跳)救生艇,紛亂中他們見一殘破因而被棄置的小艇,在絕望之下,合力把之推落大海,隨之跳海並抓住艇殼,隨水漂流,後來遇上救生艇,由於天黑,艇上人不辨白人黃種人,救起五人;另一人碰到一扇木門,他便是上述那位被誤為日本人的華人海員Fang Lang……。大難臨頭,別說夫妻,所有的理性人都會「各自飛」,鐵達尼號沉沒時船上的情況亦如是,那些被歧視的華人海員,有機會衝上甲板後拚命找尋求生工具,因為是黃種人,結果只能撿到一條被棄置的爛船,是「老天爺眷顧」他們才獲救……。這種「敍事」應與事實相近,惟實況有待看《六人》這齣紀錄電影。

這六名怒海餘生的華人海員,不能進入美國,有關海難種種,傳媒便只有聽白種「難友」片面之詞,而他們中不少為突顯見義勇為的紳士精神,加油添醋述說自己是如何奮不顧身救婦孺……。百年餘前,華人在海外的地位和畜生不相伯仲,加上他們謹守「槍打出頭鳥」的古訓,凡事不敢出頭,別說對傳媒,對他們的子孫亦矢口不提──這是在《六人》現身說乃父Fang Lang(令筆者想不通的是,林文見他的少年相片,有書卷氣、英氣勃勃,西裝適體,與在遠洋船上當最「低賤」的燒鍋爐工,絕不相配)的兒子Tom Fong(Fang)透露的「史實」!

六、

西方紀錄文學「出事」,這已不是第一次,大家若不善忘,應記起筆者就荷蘭鬱金香狂潮,前後十多二十年,寫過三組文章。第一次據名記者麥基那本膾炙人口的《瘋眾》(C. MacKay: Extraordinary Popular Delusions and the Madness of Crowds),令人覺得荷蘭人獸性衝動,為花癲狂,大失常性;第二次是讀布朗大學一位經濟系教授爬梳阿姆斯特丹證交所統計,澄清鬱金香價格波動,不若《瘋眾》所記;第三次據大英博物館一名研究員憑史料重寫炒賣鬱金香的細節,證實《瘋眾》紀事內容不盡不實,因其資料來源是以擅長造假吸引讀者及凡事無風三尺浪「小報」誇張失實的報道,不可信。一句話,荷蘭人絕非如《瘋眾》所寫,當年炒鬱金香炒得日月無光、天地變色,令不少人自殺更多人傾家蕩產(那位誤吞價值連城鬱金香花球莖闖下大禍的海員,當然亦是無中生有的故事),皆是「小說」而非紀實……。如今《六人》天涯海角追尋「六人」的後代,推翻歐美傳媒據白種餘生者自我貼金之詞所寫的報道,亦令《毋忘夜》及數部彰顯白種人不理自身安危只顧婦孺的電影所傳達的白人優良傳統紳士風度成為笑談。就如其他種族一樣,白人亦有不少優點,但肯定並非最優秀的人種。「白人至上」是數百年來西方文化宣揚塑造出來的假象!

百多年前沉船上華人海員的沉冤,終於大白於天下(假定鍾斯的團隊已找出真相)!鍾斯不惜工本查找真相的毅力與識見,固然值得大家敬重欽佩,然而,對當前自由受到挑戰威脅的香港人來說,最值得珍惜的,還是有一個絕對自由的環境,讓鍾斯和他的團隊竭盡所能自由地「發掘歷史」!

‧沉舟百年 沉冤得雪.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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