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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潛逃者護照靠震懾打心理戰

余錦賢| 香港脈搏

2024年6月14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前天宣布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有關指明潛逃者的規定,對6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海外民主派人士實施6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潛逃者中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和「攬炒巴」劉祖迪先後發文聲言自己沒有特區護照,鄧炳強表面上有點像「踢空氣」,而其實「項莊舞劍」背後,當局「意在沛公」,此招意義重大。

據資深建制人士分析,即使涉嫌觸犯國安法的潛逃者可能早已申請庇護,甚或擁有其他旅行證件,但在潛逃者身上執行最近生效的國安法例條文,始終有助持續施壓,震懾任何具意圖危害國安的人,例如協助他們的人士。添馬中人向筆者承認撤銷6人護照未必對其造成很大影響,卻至少發出清晰訊號,即當局會盡一切手段令相關人等付出後果。

羅冠聰在社交平台表示,2020年在英國申請難民庇護時已把特區護照交給英國內政部,不再使用該護照;劉祖迪亦說,自己從來只持有過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到底撤銷不存在的護照是否多此一舉?添馬中人解釋,現實上在逃人士或已放棄使用特區護照,然而護照的本質是特區政府要求其他國家予以持有人入境便利和保護,而特區護照獲172個地區免簽證待遇,若護照仍然有效,理論上持有人可用來遊走於各國之間,進行危害國安活動;因此撤銷護照能堵塞漏洞,打擊潛逃者的活動能力。

至於羅冠聰及劉祖迪宣稱並沒持有特區護照,添馬中人說無法確認羅冠聰的難民身份,以及是否已放棄特區護照;劉祖迪理論上亦可經郵遞或網上申請護照,在中國駐外使領館領取,如今索性撤銷其特區護照,可杜絕該途徑。添馬中人明言,縱使潛逃者繼續使用特區護照的可能性較低,但港府仍需展示決心,以一切工具防範和應對危害國安行為,使其他意圖違法的人有心理壓力。

有建制中人估計,國家和特區政府未必會以強力手段緝捕海外潛逃者,卻可用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手段消磨他們的意志,並透過孤立他們與香港的聯繫,逐漸減低其影響力,「好過畀佢哋做英雄」。

《基本法》23條立法期間,鄧炳強曾解說一旦特區護照失效,入境處便會通知外國入境部門及航空公司。換言之,撤銷護照同時向全世界發出警示,日後若有人為相關人等大開方便之門,難保沒有政治後果。港府今次「敲山震虎」成效如何,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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