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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毋須海外法官?政界取態微妙

余錦賢| 香港脈搏

2024年6月15日

近日本港三名海外法官先後辭職或宣布任期屆滿後不再續任。其中英國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在英國《金融時報》撰文,形容香港法治受到政治環境威脅,又在接受英國BBC訪問時,批評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壓制和平的異見人士。特區政府與港澳辦隨即嚴詞駁斥。事件觸發另一疑問:「香港是否還需要海外法官?」

筆者聽聞,近期有內地收風人士南下打聽政圈對該議題的看法,以及法官辭職對香港的影響;收風人士認為,香港作為實行「一國兩制」和普通法的國際城市,若不再邀請海外法官來港實在不太合理。據了解,港府亦不認同「香港毋須海外法官」這一觀點。有添馬中人直言,雖然今次有辭職法官抨擊香港法治,但擁有海外法官是香港的優勢,而且其他地區罕有這樣做,該制度可令外資對香港司法更有信心,有利營商環境。

岑耀信2019年起出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2020年《港區國安法》出台後,他曾撰文力挺香港仍有法治,揚言留任。惟今次他卻掉轉槍頭表明擔憂香港法治環境。對於岑耀信倒戈,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日前指出,海外法官存在主要是為了觀感,而非在司法上真正發揮作用,質疑香港是否需要保留海外法官這項傳統。

有添馬中人向筆者說,法官辭職風波的確影響香港聲譽,港府面對抹黑當然不斷反駁,闡明事實,卻不同意放棄邀請海外法官。法律界議員林新強亦謂,香港司法並非沒有海外法官就無法運作,事關法庭仍可借鑑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律和案例,海外律師也可來港打官司,然而聘請海外法官有助保持與其他普通法國家聯繫,令投資者對香港增添信心。他建議,日後邀請海外法官時須更為謹慎,確保對方認同本港法律制度。

湯家驊對筆者表示,終審法院可按需要邀請海外法官的規定,早已寫入了《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無法改變,不過,邀請法官要視乎人選是否適合,如果英國某些法官不願意來港,大可選擇來自其他地區、認同香港法制的法官。

當今地緣政治形勢緊張,香港保留海外法官「有辣有唔辣」,政界對此取態很微妙。另一值得關注的問題是,海外法官就職須宣誓効忠香港特區和《基本法》,可是他們同時効忠本國,涉及「雙重効忠」的矛盾,難免有時兩面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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