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
公廁衞生環境不時為人詬病,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主動調查報告,披露全港有808間公廁,約三成屬高使用率,其中15間每日使用量更達3000人次,惟公廁翻新進度緩慢,平均需待17年才可翻新;報告又披露,有公廁維修工程延誤近4個月,賠償額僅54元。
工程延遲4月賠54元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部分維修工程出現嚴重延誤,但由於施工費不高,承辦商須支付的「算定損害賠償」金額偏低。
以西貢白沙灣教堂站公廁更換感應式自動沖廁閥工程為例,實際完工較原定遲了125日,逾期約4個月,但由於施工費為320元,賠償額只是54元;又九龍城龍崗道公廁維修天花工程延誤16天,賠償額僅2元。
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雖然延誤個案不多,但建築署有需要考慮提高施工令罰則,例如按延誤日數多少收取累進式的賠償款項,避免工程持續延誤。香港廁所協會副主席熊志權直言,工程延誤對使用者構成直接影響,「如果罰款額有等於無,對承建商無阻嚇力」。
建築署回覆,按指引「算定損害賠償」不能視為罰款,其估算方式亦必須與施工令的金額掛鈎,署方會檢視其他施工令罰則的可行性,避免工程持續延誤。
調查報告亦發現,食環署為外判承辦商提供公廁潔淨服務表現指標,若不符合水平將扣減服務月費;但由署方直接管理的公廁,則沒有訂立相關指標,管理制度欠理想。
公署亦視察部分接獲較多投訴的公廁,相關情況4個月後仍未改善。
機電署突擊查升降機僅3.6%
此外,公署主動調查升降機和扶手電梯監管制度。全港共約8萬部升降機及扶手電梯,按現行法例,每月都須由註冊承辦商定期保養;公署發現機電署巡查保養工作前,一般會先聯絡承辦商,讓承辦商可有所準備,削弱巡查阻嚇力。
報告又提到,機電署在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針對舊式升降機及扶手電梯的保養工作,平均每月巡查約1400次,當中突擊巡查只有約50次,僅佔3.6%;申訴專員建議署方提升突擊巡查比率,加強監察保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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