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
法院就《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進行三次審訊,民主派由原審勝訴,變成終審敗訴。有份提請司法覆核的社民連梁國雄坦言對裁決失望,指連合法集會亦禁止蒙面是苛刻做法,陪同他取判詞的民主黨何俊仁擔心,打開先例後,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法例更難受制約。
民主派共25人提出覆核,僅梁國雄親身領取判詞,他稱若參與合法集會都不能蒙面,與公民享有集會示威權利的原則違背。去年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後,人大法工委直指高院裁決削弱管治權,梁國雄認為,裁決難以釋除公眾對內地機關凌駕司法機構的疑慮。
對於判詞指以《緊急法》訂立的附屬條例,受立法會和法庭制約,律師出身的何俊仁提出質疑,「大家睇到立法會點樣啦,(法庭)話可以司法覆核,司法覆核又係咪好容易做到?大家有眼睇。」認為判決難免令公眾對法治失信心。
梁美芬稱釐清憲制爭議
同樣有成員參與覆核的公民黨,其黨主席梁家傑形容裁決「離地」,稱法庭假設行政、立法兩權仍正常運作,未考慮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不公開交代使用《緊急法》過程,而立法會建制派亦鮮有用「先訂立後審議」機制,修訂以《緊急法》訂立的法例。
經民聯梁美芬歡迎裁決,認為可釐清《緊急法》憲制爭議,強調遊行示威表達自由並非絕對,可因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受一定程度制約。民建聯葛珮帆就指《禁蒙面法》可避免有人隱藏身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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