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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2日

王幹文 SPAC SPONSOR之旅

港SPAC宜改進權證及議案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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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專欄中,筆者就僅限專業投資者(PI)參與認購及交易,權證攤薄上限為50%,發起人適格要求不明晰和利益過重等問題展開了探討,本期專欄中,筆者將繼續剖析18B章規則及相關實際操作做法中存在的不甚合理或不足之處,並就香港如何打造「亞洲SPAC中心」提出相應建議。 五、權證採取無現金行權 目前實際操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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