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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

周榮佳 保險解碼

5類常見保險法律陷阱

新冠肺炎疫情重創經濟,不少行業都裁員兼減薪,香港5月失業率攀升至5.9%,是15年最高。保險業是少數不受影響的行業,據保監資料數字顯示,2020年首季有效長期業務的保費收入總額為1467億元,上升11%,其中個人人壽及年金(非投資相連)業務,保費收入1244億元,增長7.3%;退休計劃業務供款達139億元,大增72.7%,因此吸引不少人入行,開拓新收入。

不少保險團隊亦乘機擴充,但樹大有枯枝,始終有些從業員為吸引新人,不但花言巧語,亦有意無意間錯誤誘導新人做出犯法行為。例如很多新人入行時怕沒有生意,經理便聲稱會分生意給他們,甚至教新人使用虛假文件獲取更好待遇。由於有些行為表面看來無傷大雅,新人們誤墮法網也不自知。最近廉政公署列舉了五大類保險業常見的犯法個案,希望各位新人能夠認清,以免誤墮法網。

第一類:入職時使用虛假文件

近年保險從業員的最低學歷資格提高了,必須要DSE最少五科及格,當中包括中文或英文,以及數學。曾有求職者未達到要求,而偽造學歷證明,最後被法官判感化令18個月。

此外,有些保險公司邀請一些資深保險中介加盟時,會提供俗稱「握手費」的入職薪酬福利,一般是按舊公司過去平均收入計算。有害群之馬會用虛假收入證明來騙取「握手費」,有人曾經誇大於舊公司180萬元收入,成功騙取了440萬元「握手費」,最後被判詐騙罪成,判監兩年。

第二類:「射單」詐騙佣金

所謂「射單」,是把自己的客戶轉介到其他同事甚至別家保險公司,會觸犯欺詐罪,例如上司的單由下線同事簽署,然後叫下線同事返還佣金給上司。如此上司便可收取保單佣金之餘,又可有下線的追加佣金。表面上,下線有業績,上司有更多收入,皆大歡喜,但事實上便侵害了上上司和保險公司的利益。試過有人把客戶保單交由下線丈夫處理,騙取保險公司額外約3萬元佣金,結果被判監3個月。所以如果有上司射單給你,務必拒絕。

另外,曾有經紀知道第二家保險公司同類產品佣金較高,於是把客戶轉介至該保險公司的經紀處理,然後二人瓜分佣金,惟投保人卻不知道自己已悄悄轉了保險公司,結果兩名涉案經紀分別判監14及20個月。

第三類:以貪污手法取得轉介

曾有銀行職員向客戶推銷某保險公司產品,惟該產品並未獲銀行批准,該銀行職員更將銀行客戶非法轉介至保險經紀公司開單,最後保險經紀給予銀行職員50萬元作為轉介報酬,結果兩人被控非法接受利益及欺詐罪,分別判監18及8個月。

第四類:詐騙保險賠償

曾有3名保險從業員串謀詐騙,利用非法得來的他人身份證申請保單,然後聘請內地人士弄傷自己眼睛,向多達16家公司索取超過2300萬元保險賠償,最後成功騙取了800萬元。3人最後被判監3年8個月至5年半不等。

除保險從業員外,投保人詐騙賠償亦屬犯法,曾有人訛稱自己在內地發生4宗交通意外,留院73天,利用一家深圳醫院的報告、發票等文件,向8家保險公司詐騙逾43萬元,但原來這投保人聲稱留院期間有58日是在香港,最後東窗事發,被判監兩年。

第五類:虛假文件欺騙主事人

有些經紀更離譜,竟然欺騙客戶保費。試過一名經紀誘導客戶投保6份保單,支付了1200萬元保費,唯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其實是經紀的好友,並訛稱稍後會將保單轉回至客戶名下,最後他因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被判入獄12個月。

上述案例都屬於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其實很多保險從業員都是奉公守法人士,但樹大始終有枯枝,對於一些剛入行的新人,由於對人事認識不深,加上入行初期生意較少,容易受人唆使而誤墮法網。如果因一時貪念而斷送了大好前途,實在不值得。所以新人們更加要認清上述法律陷阱,一旦有人教唆犯法行為,要勇於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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