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6日
每屆氣候峰會雲集全球各界關注氣候議題的人士,但愈來愈多人提出,氣候變化的全球談判開會機制應該精簡,並調整其功能,加強就落實行動達成協議。
每年年底氣候峰會開會12天,必屬各地媒體的焦點,環球領袖亮相撐場。取得鎂光燈的好處是保持全球民眾對暖化議題的關注度,但近年「做騷味」愈來愈濃,各國總統、總理來了也不見得有助峰會達致重要進展。
現行模式難落實協議
曾替《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秘書處工作的英國氣候問題專家Tom Rivett-Carnac直言,氣候峰會原本的作用是要所有國家都同意氣候變化的問題確實存在,並就改善問題要達致什麼目標尋求共識,2015年巴黎峰會已做到這一點,下一步是採取實質減排行動,現時的氣候峰會模式不能有效配合這個目的。
氣候問題專家逐漸覺得,把氣候峰會化整為零,不要讓峰會變成每年全球談判的重頭戲,可能效率更高。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涉及多個不同範疇,當中較重要的包括能源、農業、運輸、保護森林等,另有今年達成協議的賠償機制、減緩災害影響等,現時把這些議題一次過在峰會上處理,既令談判變得複雜,而且會引來不想這些議題有進展的組織(例如石油業)前來搞破壞;若這些議題分開在全年不同時間和不同會議處理,而且較低調地進行,或者更能取得成果。
全球氣候談判還要滿足兩個功能:一是加強監察機制,各國要滙報自己的減排進度,並由國際組織審核減排進展;二是透過科學研究,確定不同類別可以減排多少,作為制定政策的參考。
聯合國有專門處理氣候的機關──UNFCCC秘書處,總部設在德國波恩,負責協助每年峰會的準備工作。其中一個改革氣候峰會的方法,是把更多會議安排在波恩舉行,令氣候談判更趨實務性,並可確保延續性,不用因為每年改變峰會主席國而影響談判優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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