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
政府原本計劃分5期,每期派發1000元的電子消費券,並須於一個月內使用。不過,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天向傳媒表示,據他了解,政府將調整執行細節,改為分兩期派發電子消費券,每期金額2500元。每期消費券金額維持不能累積,但使用期限則會稍為延長,每期消費券限於兩個月內使用,即整個計劃會在4個月內完結。
田北辰認為,電子消費券每期的金額提高,可以增加市民在購物時的彈性,兼顧大額和小額消費。而且,政府敲定發放消費券的4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之中,八達通的儲值上限為3000元,無法一次過存入5000元電子消費券。
他續稱,八達通存入2500元電子消費券後,使用者仍可預留500元用作平日乘車,因此分兩期派發是合適的做法。
八達通免商戶1.5%轉賬費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亦說,推出電子消費券的原意是希望振興本港經濟,在使用上,政府應給予市民多點彈性和方便,「相信政府一定會鬆一鬆」。
邵家輝提到,4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已同意,盡量減免新商戶的安裝費,中小企的部分交易費亦可能豁免,將吸引商戶加裝1至2個電子收款裝置,稱商戶引入更多支付工具是有利無害。
目前,商用版八達通會向商戶收取銀行賬戶資金轉賬費用,費用為轉賬金額的1.5%。八達通表示,將豁免相關費用直至消費券計劃結束。
田北辰相信,豁免相關費用會提高商戶安裝八達通收款裝置的意欲。即使消費券計劃結束,八達通重新收取轉賬費用,但當商戶和顧客已習慣電子支付的模式,將吸引商戶繼續使用,有助加快本港電子貨幣發展。
採電子支付零售商料增10%
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主席陳錦榮指出,有支付工具過去收取2%至3%的交易費,對利潤較低的小商戶而言,是較大的額外支出。他關注,消費券計劃結束後,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恢復收取手續費,小商戶需要承擔有關成本。此外,不少街市檔販年紀大,加上海鮮檔使用電子裝備或不太方便,建議政府要加強宣傳。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則估計,現時有約60%至70%的商戶已使用電子支付工具。在政府是次派發電子消費券的推動下,預期使用電子支付工具的商戶會較現時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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