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1日
「顧客永遠是對的」(Customer is Always Right)這句講法從何時出現?有說是來自美國「百貨公司之父」Marshall Field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提出的管理口號。但此一理念之大行其道,則始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跨國大型集團興起,連鎖餐廳和商店取代人情味小店,總部不容易遙控數以萬計前線員工,所以標榜這句格言來保障服務水平。但時至今日,所謂物極必反,「視顧客為上帝」不再是良好服務的同義詞。例如本港一家電訊商早前霸氣地終止一名顧客的合約,只因這名惡客爆粗辱罵前線員工。事件並未釀成「關公災難」,反而大多數網民都支持該電訊商,正好反映「顧客不一定是對的」。
惡客辱罵 電訊商cut單
這宗「cut單事件」近日在網上瘋傳,最初源於該顧客自己在Facebook「報料區」爆料,聲稱他致電電訊商服務熱線時沒獲得充分協助,於是發電郵向該電訊商的「主席」(其實是董事總經理)投訴,豈料兩日後收到該電訊商的法律部電郵回覆,稱已對事件作出詳細調查,在翻查電話錄音之後,發現這名顧客言語夾雜粗口,語氣和態度也帶有侵略性並有意引起衝突,而這已違反了服務合約條款,因此決定終止其服務合約,並要求這名顧客歸還3部iPhone及1部Samsung手機。該電訊商同時強調:「我們重視客人的價值,但同樣重視員工的價值。」
這名顧客把事件放上「報料區」,自然是想獲得網民同情,並向該電訊商作出聲討。然而事與願違,非但沒在電訊商一方衍生「關公災難」,「報料區」絕大多數網民其實一面倒力撐電訊商做得好,認為該顧客理虧在先。
這次事態發展,反映了普羅大眾對於所謂「顧客永遠是對的」理念之觀感演變。首先,在此一理念鼓吹下,近年來各行各業顧客都愈來愈「惡」,往往自視為「上帝」,稍一不順意便大罵前線員工,然後投訴,甚至「發爛渣」作出無理要求。同時,香港作為第三產業主導的經濟體,超過六成打工仔從事各種服務業,他們兼具雙重身份,上班時要服務客人,下班時自己就變成客人;由於絕大多數都受過「惡客」的氣,很容易身同感受。所以看見該電訊商企硬保護員工,「向惡客說不」,很多其他顧客及一般市民都會讚好,正如「報料區」上不少網民留言表示,覺得有關公司為廣大服務業前線員工出了一口烏氣。
大眾觀感改變 非盲目支持
現今大多數顧客其實很精明,他們並非期望像上帝般受到跪拜,而只是要求合情合理及公平的服務。若有個別顧客靠蠻橫罵人成功獲得額外優待,反而對其他顧客不公平,並會令他們不舒服,甚或暗揣不有樣學樣便會蝕底,但如果「發爛渣」又恐自降身價;倒不如一分錢一分貨,付出合理價錢換取合理服務,乾手淨腳。
除了上述電訊商cut單事件之外,近日不少例子都反映同樣趨勢。好像筆者上月在〈KOL生意難做〉講過的「網紅鬧爆COVA」事件,關乎一位KOL在海港城向COVA餅店「借」紙袋遭拒,於是在fb上肆意辱罵,豈料大部分網民反而力撐該店店員,又批評這名KOL無理取鬧。此外,近日有一位大媽在佐敦搭巴士時扮「太后娘娘」,呼喝司機為同行的伯伯推輪椅(司機幫忙乘客是應有之義,問題是該大媽態度太惡劣),令不少乘客也看不過眼,有人把事件擺上網,結果當然是大部分人都譴責該大媽,同情被無理喝斥的司機。
事實上,「顧客永遠是對的」絕非真理。在未有連鎖大集團出現之前,大部分服務業都是小店,除了較有人情味,對待客人通常「親疏有別」,好客和熟客當然會有禮遇,例如可以賒數,或者買菜送棵葱,相反遇着「惡客」就隨時霸氣地「唔做你生意」;所謂你對我好,我對你好,禮尚往來,人之常情。
自七十年代服務業現代化以來,「顧客永遠是對的」理念提升了服務質素底線及標準化水平;但所謂物極必反,過分地抬高顧客地位,視之為「上帝」,對於相關企業及整體行業發展都並非好事。
企業保護員工三大好處
就像劉德華在2002年為港府拍攝的電視廣告,當中金句「今時今日咁嘅服務態度唔夠㗎」深入民心,在當時確實有助促進服務業質素,惟現在顧客本身都要有合理態度,否則不能期望得到良好對待。當然,鄭子誠在電視劇《讀心神探》也有金句,「抱歉,有錢真的是可以為所欲為」,在商業社會某程度屬於真理,但前提是你要像「大劉」般有錢,那才可以為所欲為,而不是消費一千幾百元便自視為上帝。
以這次電訊商cut單事件為例,企業若能黑白分明保護員工,合情合理在惡客面前堅持原則,不但毋須擔心會損害生意,反而有三大好處:一、提升員工士氣,令他們更甘心為公司効力,亦有助吸引更多人才;二、建立良好品牌形象,尤其是令廣大服務業打工仔另眼相看;三、招徠更多「優質」客戶,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良幣取代劣幣。這值得其他服務業公司借鏡,所謂「顧客永遠是對的」作為經營理念是時候重新檢視。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李嘉誠基金邀500家庭「搶先」睇馬戲 |
上一篇: | 美國贏了錢 中國贏了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