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
中年男何先生,三年前患有心肌梗塞急性心臟病,已即時做過心臟病手術,某日工作期間突感不適,回宿舍休息,一小時後,同事不見其回崗位,便去宿舍尋找,發現其已經死亡。
經法醫初步鑑定屬於心臟病突發死亡。為了避免再發生這樣的情形,心臟病人何時可以恢復工作及恢復工作後需注意哪些事項呢?
曾有心肌梗塞等急性心臟病發作的人,尤其是沒有引發重症的時候,病患是有可能回到工作崗位服務的。
病患出院後,在準備回職場工作之前,先試着往返家裏與公司數趟,以確認身體不會出現異常情況。
上班後,先依工作時數來計算,由數小時開始;隨着身體日益習慣,再漸漸地延長工作時間,約花費一、兩個月的時間恢復至原有的狀態。
即使患者恢復了職場工作,也應注意自己的情緒不要太焦急及疲倦,以上兩點仍屬大忌。
病患要根據自身疾病嚴重的程度,與職業種類,職責輕重等狀況來調節自己的工作量,更要以輕鬆的態度去面對工作。
患者應就不同的職場去慢慢恢復工作,應選擇不需耗費過多體力的工作。即使不是相對激烈的肉體勞動,工作也毋須使用到接近運動程度的體力,但縱使總熱量的消耗量少,卻需要在短時間內使出強大的力氣,或止住呼吸來施力的工作,也都是不適當的,尤其是缺血性心臟病或有嚴重心律不整的病患。
無論是何種職種,患者須依據工作壓力大小與職種的不同,有時適應期可能會需要更長。如果可以,應每天用固定的節奏處理定量的工作,或是考慮更換工作的職務內容,記得偶爾測量脈搏或血壓。
作者為心臟科專科醫生
隔周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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