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3日
小學、中學、預科這十三年,最討厭穿球鞋。
第一個原因,怕上體育課。好端端要圍着籃球場跑十個圈、青蛙跳一百級樓梯,氣來氣喘,雙腳痠痛,又沒準備做「新紮師姐」,真不知道如此嚴格訓練為了什麼。
打排球、籃球更糟糕,不停「食波餅」,常被隊友和老師罵「雞手鴨腳」,不單委屈,也對運動失去興趣。還是坐在圖書館讀讀魯迅和徐志摩就好了。
接着,是鞋子舒適度問題。整個小學至中三階段,上體育課時都穿「白飯魚」布鞋。鞋底薄,又跳又跑容易使腳板痛。媽媽節儉,鞋頭和鞋底破了洞,也不准換新的,要一直穿到腳掌再大而穿不下為止,很不舒服。
更重要是美觀問題。上中四後突然長高,手腳長長瘦瘦,雖然腳掌尺寸算標準,媽媽陪我買球鞋時,總要檢查後跟,要塞得入兩隻手指才可以。每當穿上偏大球鞋,便像極了《大力水手》(Popeye)女主角奧莉芙,很怪。
當時下定決心,離開學校、恢復自由之後,絕對不會再穿運動服和球鞋。可是絕對從來都不絕對。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因為在雜誌社上班,經常要到外面走動,長時間穿尖頭鞋、矮跟鞋不舒服。碰巧當時王菲讓Converse變成街頭潮物,雜誌社內稍為愛美的同事,人人腳下一雙,便姑且一試。嘿,蠻不錯嘛!球鞋瘦瘦窄窄,看起來不再像奧莉芙。於是,由百搭的米色,再到深藍、紫紅、粉綠,不管穿什麼衣服都配搭它。
自此,對運動鞋另眼相看。後來,不僅Nike、Tiger、New Balance等的球鞋愈來愈時尚,連Zara、H&M都有叫人眼前一亮的球鞋。記得在H&M買過一雙白底黑邊球鞋,每次穿都有陌生人問我在哪兒買。球鞋不再是單純運動用品,它們可以使平平無奇的衣服變得醒目有型,畫龍點睛。現在年紀大,安全至上,鞋子必須包覆度好、抓地性高,球鞋或像球鞋的健康鞋,已成為我日常衣着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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