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
上周向法學院老師請教刑事案中Hearsay(傳聞證據)怎樣用作呈堂證供,他們不厭其煩地跟我討論,清楚解釋主要案例R v Twist判決的由來。我察覺到當大律師跟企業管理的最大變化,就是前者歡迎「每事問」。從前在公司會議看到不明所以的數據圖表,總不能舉手單刀直入發問,表現出難以相處的戰鬥格。現在處理案件對事不對人,資深律師看到後輩對法律理論和歷史有興趣,還可以滔滔不絕的談個不休。
老師Michelle知道我的處事方式,要明白來龍去脈才能牢記到案例細節,有信心向別人解釋。因為她曾介紹所有學生做一個學習風格測試VARK(我還以為她在刑事法的第一堂便用粗語:「Have you heard of the VARK test?」)。這種理論由紐西蘭教育家Neil Fleming於1987年所創,他把學習者分成四大類,分別是Visual視覺型、Auditory聽覺型、Reading and Writing讀寫型、Kinesthetic實踐型。我得出來的結果是最麻煩的多元式——要以圖像構思,又較喜歡用聆聽的方式快速獲取訊息,但不怕查考大量文字來引證,最後要將理論生活化地應用出來才能徹底明白。
這個測試顯示出許多人都在用自己不喜歡的方法學習或者工作,比如有一些學生說最喜歡動手實踐,但是在真正的學習過程裏並沒有照着做。每個VARK的分析會加上建議,例如視覺型的學習者可以在筆記上塗上顏色、底線、畫圈,聽覺型的能運用錄音,讀寫型的則用筆記本把重點標注後謄錄一次,要動手做事的便跟小組一起學習。我們應提出把學習風格轉化到職場,各自花點時間做準備工夫,互補大家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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