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2日
捐精非關「 風土」,不是常規行為,出錯更不多,可在6月底,加拿大發生兩宗捐精出事事件。當事人均為精英界人士,一醫生,一議員,不可謂不奇特。
一名二十出頭的女子A,自己走去驗DNA,驗出與她所知的血統不符。她向來知道的是,她的父系是愛爾蘭血統,但,報告說是猶太血統,追查下來,發現自己的DNA顯示的父方是猶太醫生X,再追下去,X醫生就是為她生母進行人工授孕程序的醫生,所用不是她生母提供的精子,再經核證、聯絡其他人,得出的事實是:經由X醫生作人工授孕程序生下的孩子,所用的精子就是X醫生的精子,至少有11人。有DNA可驗,這醫生走不掉,但,他為什麼這樣做,至今一言不發,只等被控告、被除牌。他年已八十(幾個肯露面表達身份的小X,又真是個個好似樣,似Dr X)。
另一宗的主角是來自中國的第一位加拿大(安省)國會議員譚耕(1963 生於中國,1998年留學加拿大,在多倫多大學取得化學博士學位,2015年當選議員)。
聯邦大選在10月,譚耕在6月宣布不求連任,他沒說真正原因,然估都估到。
他的辦事處女職員Y合同滿了不續約,奇聞開始外傳:Y與譚有婚外情,Y且已離婚,稱譚會和她在一起,Y並為他生一女,現在,Y被解僱,沒有婚姻,有女要撫養,又稱她為支持譚,放棄年入20萬加元的財經業務而加入譚的團隊,只支取不足5萬加元的年薪,現在,生活已把她逼得抑鬱崩潰,要求譚付女兒的撫養費;另一版本是:二人並無婚外情,不錯女父是譚,是譚應Y及其夫之請,捐精所生,捐精者並無付撫養費的義務……
孩子是送子觀音送的,他不送,硬來,或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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