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五十周年,與RTHK聯合製作了一系列六集特輯,英文名是A Journey of Faith——好一個「信念之旅」!
法治是香港的基石。
學院有一門「臨床法律教育課程」,是學科一部分,學生在教授的指導下,義務協助市民求助個案,任當值律師。這個免費legal clinic,希望幫助大眾,也幫助學生在讀書時期接觸真實個案。
劇中的案件,是阿賓——他在求職網站看到招聘廣告,通過面試之後獲聘,做旅館前台見習生。他為客人辦理入住登記手續,卻原來客人是督察「放蛇」,控告阿賓涉嫌「管理」無牌旅館。這屬刑事罪行,可判罰款及留有案底。他回去打聽,但得到的法律意見都建議他認罪。
阿賓堅信自己無辜,不願留有案底。本來求助無門的他,得到港大法律學院的幫助,獲編配學生及律師為他分析案情,搜集案例,可是由初審而上訴,他都被裁定有罪,就這樣纏擾了兩年。
但大家都沒有放棄,最後上訴至終審法院,才獲判上訴得直,亦改變了法庭對相關法例中「管理」一詞的詮釋——法例原是為對付無牌旅館,但只控告前台職員,卻由得老闆們逍遙法外,又怎符合法律精神?
「認罪的原因,不能因為是認命。」為小市民據理力爭,阿賓,要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
現代人要擊鼓鳴冤,多了途徑,張達明老師說:「作為律師,不是要證明他是否講真話,是否對或錯,而是要為他提供正確的法律意見。」這個聽得多。可是,在公義、誠信與權利之間,怎會沒有一把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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