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日
我一位好朋友剛離了婚,這段婚姻頭頭尾尾不過兩年,但短短兩年已經對一個人帶來好大的傷害。
朋友人靚,又高,外國回流,能言善道,而且自己賺到,不用靠任何人,生活已經可以好好。我一直以為,最長久的婚姻莫過於這樣:大家為愛而結合,不愁衣不愁米,沒有人需要依賴誰,大家都是獨立的個體,這樣可以扶持到老。
可是,他們最終都分了。
到底為什麼離婚,朋友沒有說,但她很傷,即使已經過了一段時間,明顯,她還是未好過來。
她跟我說過一次:如果一個男人真的愛你,他可以為你做任何事。
這句說話,我自小就聽過無數次,我以為是假的。
「邊會有人可以為一個人做任何事?」所以長大以後,即使身邊的那位未夠好,沒有為我「做任何事」,我有時都會compromise。結果呢?「退讓」這東西,你不退就不退,一退就江河日下,退吓退吓,愈退愈多,久而久之,可以compromise的,你compromise;不能compromise的,你也compromise。
當你很愛一個人時,他很多不對勁的行為,你都會為他找解釋,即使連自己都知是不合理,讓步太多,你會失去判斷力,自己也變得苟且。
苟且的人是混不下去。
苟且的感情也是混不下去的。
「如果一個男人真的愛你,他可以為你做任何事」這句話,我經過了幾段「苟且」的感情之後,我才知道,這是真理。
你問問自己,你好喜歡一件衫,你會點?
買!
貴一貴,情願省別的,你都會買。因為很喜歡嘛!很喜歡就會朝思暮想,得不到手誓不休!
對一件衫如此,何況一個人?
如果他對你喜歡的程度不及一件衫,那就是可有可無,喜歡但又不是朝思暮想,更不是得不到手誓不休!
如果是這樣,你就別苟且了!這樣的感情注定難有好結果,他有很多priority,而你是在所有priority之後,你問自己甘不甘心?不甘心,就走人好了。
就算你願意遷就,不介意他把你排在所有人、所有事之後,但我告訴你,你又會變成容祖兒唱的「16號愛人」,你的排名只會不斷向下跌,不會向上的。
他最喜歡你時,你都不是排第一;那你認為,你這輩子還可以上三甲?
不要發夢了!
做人,退一步海闊天空,對的。但又不是事事可以退一步,感情上,你只可以排第一,半分不能讓。
如果他叫你讓,你叫他回家吃生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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