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
老外白人問他的華人同事:我們中午吃什麼?對方答:Fried rice,可好 ?老外再問:Fried lice?那老外在取笑唐人的「加文」發音R/L不分。歧視!要不要告到人權法庭去?而家係咪唔玩得先。大方點,回說:「現在時興吃蟲蟲,可以試試。By the way ,如果吃lice,應用多數說lices 。當心你的文法。」那老外儍了,華人再說:「哈哈哈。Lice就是多數。」
真有「加文」這事?美國和加拿大都是移民國,美國行的是大熔爐制(melting pot),煮成一鍋,以同一化為目的;加拿大行的是併砌式(mosaic)的多元文化政策(multiculturalism),各以本色砌成加拿大。比較之下,加拿大的移民更多保留各自的文化,各族各國的獨特處會進入社會,英語受很多外來元素影響,就當是「加文」。
民以食為天,就在食一事上看看有哪些與英文、美文不同的加文。
Dinner與supper:美國幾乎已沒人以supper作晚餐用,就是在加拿大,也只有英風還存多少的溫哥華和多倫多白人才以supper作晚餐用,較正式的晚宴他們才用dinner。
一種長形的像核桃那樣表面有很多坑紋的果仁山核桃pecan,美國人叫作p-can,加拿大人則讀作pih-khan,因嫌美國人的讀法似「罐頭豆」。
基本三件的餐桌食具中的刀、叉和湯匙,大部分加人都稱作cutlery,小部分稱utensil,加東英語區人來點French touch 就是ustensiles。
美加人、高端美國人都叫餐巾作napkin,不論是紙的或是布的,上流社會的東部加人則稱布的餐巾作serviette,紙的才叫napkin。
含威化餅、果仁碎的朱古力條,加拿大人稱作chocolate bar,美國人稱作candy bar。當然是加文更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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