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
業務跨美加的財務與會計事務公司Robert Half International在加拿大的亞省分公司,5月發布一項調查,關乎公司僱員在辦公室的衣着調查。「好無聊啫」,非也,從調查的一些數據,得知衣着與人權有着密切關係。
調查有這樣一項數據:80%管理層人員認同員工的衣着是否合宜,會影響他們的升遷機會,但,只有8%的管理層人員表示,他們看到員工衣着不合宜時會提點他們。
外地人看到會以為加拿大上司真客氣,也是;不過,加拿大人在心裏笑笑,說:做得上司就不笨。
提點員工衣着須合宜是笨事來嗎?正是。員工說「我愛怎穿怎穿」是人權,不因任何事改變。全對。不過,僱主在這些事上也有一些話語權,明寫在員工守則中,所列都合情合理,如食品廠員工須包頭等,不合理的那些,像某些餐館要女侍穿高跟鞋、穿着要暴露等,一經提出,僱主即撤銷,多改為任由員工選擇,不改,員工告到人權法庭,睇過點。
黑白粵語片的小市民,以穿西裝打呔上中環返斯文工為人生成就。進入電腦時代,標哥帶頭不打領帶,進化至嘜哥一件汗衫就上台主講,其他公司還怎要求員工打領帶?最大膽的守則或者敢寫明:(男)長褲、密頭鞋、上衣有袖有領,這就是衣着合宜了。這樣的守則不好投訴,但,還是有人不遵守,穿涼鞋、自來破褲子、背心等等來上班,上司看着明知其沒依守則,但,絕大多數(如上數據)不出聲,卻暗地裏扣分,影響升職不在話下。
溫哥華曾當選世界最糟衣着十大之第三名,實至名歸,排名或者可以更高。然亦有其捧場客,像新王妃Meghan Markle穿加人設計、中國人愛上Canada Goose冬衣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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