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9日
一名在Google工作的機械工程師,在公司公開發表性別歧視言論,稱女人因為身體構造上的缺陷,所以很少能夠成為很好的機械工程師,叫大家不用再猜疑為什麼在工程師界總是男多女少。CEO認為,每個人也有發表自己看法的自由,但這種看法實在充滿歧視並且讓人憤怒,於是決定立刻解僱這名員工。CEO的做法公道並且充滿公義,無論為公司聲望還是因為個人品德的堅持,解僱員工也是很合理的事,而在這件事上,我看見一個更重要的提示,就是:自由的責任。
自由是有責任的。
我們絕對有自由為自己做任何決定,就算是為了自己心中暗爽、衝口而出所說的傷人話,還是決定要做好自己改變世界,我們都要知道,這些決定會帶來相應的責任。只是,很多人做這些決定之前,都不知道享受這些自由的真正責任是什麼。其實自由和責任這個因果邏輯一點都不難明白,有什麼樣的因,就有什麼樣的果。今天種下這個因,某天就會出現這麼樣的果。情況就等於,你身處有地心吸力的地球,然後你放手將蘋果摔在空地上,蘋果一定會降落地上一樣。因和果是自然的定律,所以你有自由做任何決定,而這個決定也一定會帶來相應的後果。雖然Google這名工程師的故事可稱得上為「現眼報」,但不是所有故事也這樣「直線」發生的。很多時候,我們做了一個決定,這個決定往往很久之後才會帶來相應的一切後果,但你現在看不見,也不等於它不會在某天降臨。
「人人都應該有自由」不是叫人原諒任何所作所為的藉口,就是因為我們都應該有自由,所以我們也有因為享受這種自由而應該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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