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
「朱凱廸建立了議員新典範」這句話一點都不誇。他把有權力、有身份的專貴立法會議員結合了福爾摩斯精神,成為了兩者的混合體;就變成了一個觀察入微,善於邏輯推理的縝密頭腦,一旦發現疑雲,就全身投入,廢寢忘食地仔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的福爾摩斯式立法會議員。
於是當他發現土豪鄉紳,強吞港人1.4萬個公屋單位時,他抽絲剝繭把官員們的前言不對後語一一踢爆,最後特區政府不得不公開承諾這1.4萬個單位不會泡湯。雖然未有時間表,但起碼你我都知道了,這筆債有人「認頭」,要追也知道往哪裏追。
接着就是新立會主席被懷疑偽造放棄英籍文件,化身福爾摩斯的朱議員二話不說就飛去了英國到內政部抗議,懷疑有人在申請放棄英籍時獲特惠,其後還接受外國媒體訪問,是不是把事情鬧大?當然是!
但把事情鬧大對香港人有什麼好?即使什麼都查不到,但起碼令那些特權小圈子要三思而後行,因為萬一惹上了朱議員,肯定煩死,因為他沒章,思想前衞,又有福爾摩斯精神,不怕艱辛,不錫身,行動快,執行力強。你要是惹上他,想全身而退也不容易,就算主席位可以繼續坐,但都成了國際新聞。
第二個好處就是誰說立法會議員只可一屁股坐在立法會內議政?我想沒有一位立法會議員想過,他們其實可以做福爾摩斯的,可以身體力行去查案,把立法會議員、私家偵探、警方三合為一。不成?你看朱議員不是做到了嗎?
我看書時,喜歡運用想像力,把自己套入故事中,想想如果這是我,我會怎做?我的聯想力挺豐富的,於是我也跟一些朋友說:遇上一本好書,你一定要把你的聯想力拿出來,把它無限延伸,你的得着會比只讀不想,得到更多。其實當立法會議員一樣,沒有人說立法會議員只可以做些什麼,只是本分做好,你可以無限延伸,只要是對社會有益的,沒有人會阻止你。
朱議員做了一次好好的示範。
最後,我真想說,我們很厭倦口號式政治,這些都是很廉價的,如果有本事,就拿真章出來,市民眼睛是雪亮的。還有那些粗鄙,老是說「我們只針對政權」,其實就是罵整個民族的「小學雞」式立法會議員,應好好先學做人,好好讀書,學會分析好壞時,才來選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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