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8日
見到網上有不少人會上載孩子的作文讓其他人分享,當中除了不少有非常流暢的文筆外,更有趣的是內容。其中我不時見到的是孩子形容家中的媽媽是一個暴君,令爸爸、孩子和工人姐姐聞風喪膽。作為媽媽,當然非常委屈,但是,為何媽媽是暴君呢?暴君與媽媽有何相同之處?如何不變成暴君?
首先,大家要明白暴君是無理可循的,而且是以自己心情去管理別人,最終的結果是被他管治的人民口服心不服。那麼媽媽要符合做暴君的要求,必須符合以下幾項條件:1. 沒有邏輯的管治:例如國家的一個官員犯上貪污罪名,暴君便會斬殺官員的一家,以示懲戒。行為與後果間沒有明顯相關性。雖然具有阻嚇性,但是不合理。2. 侮辱性的態度:雖為一國之君,但是仍需要或更須愛護子民。如果動不動便認為或指出人民是蠢材、不可教、懶惰、無知等,沒有人能夠接受。3. 不合理的懲罰:例如連場暴雨造成水災,卻下命官員馬上控制下雨情況,否則會被問罪,這是沒有道理的。4. 突然改變規律:例如古代有「文字獄」,在沒有通知便斬殺相關人士,真的只會令人提心吊膽。
我雖然敢肯定媽媽不會這樣對待孩子,但是孩子或多或少都有類似的想法。媽媽如何將此改變呢?我建議可學習4個原則管教孩子:1. 合理原則:當孩子犯錯,只要懲罰相關的事情,而且是孩子應付得到。例如打翻杯子,就協助清潔周圍的地方,而非全屋的地板清潔。2. 預示原則:應該告知孩子不跟進指示的後果,而非突然發難。例如可警告孩子不快食完飯便沒有水果吃,讓他們吃快一點。3. 相關原則:懲罰的目的是要讓孩子記得錯處,而非記得被懲罰。例如欠功課就要留堂做功課更合理。4. 尊重原則:請針對事,而不是針對人。愚蠢、懶惰、活該等字眼,不應該出現。
以上的原則在處理孩子行為失當(非問題)是十分有用的。希望媽媽再不是暴君。
作者為兒科專科醫生
隔周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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