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說要搞好香港夜市,應該怎樣搞「好」?政府要振興夜市,應該採取什麼措施呢?香港最聞名的夜景,就是霓虹光管和招牌。但是屋宇署的條例非常苛刻,把全香港所有具特色的霓虹光管消滅,沒有霓虹夜景何來夜市?香港的霓虹光管大師和師傅後繼無人,香港政府要「學位化」,沒有學歷、沒有博士學位的技藝大師,就不能被認可資格;霓虹光管的技術未能傳承下去,隨着霓虹招牌一併慢慢消失。日本有傳統傳承的做法,例如匠人的傳承,台灣、南韓、泰國和內地都有,職業學校會邀請一些技能達人做老師,保存師傅授藝徒弟制度,唯獨香港就沒有。
香港的霓虹光管消失是政府沒有傳承政策所一手做成,加上屋宇署條例太苛刻,把有60年歷史的霓虹光管產業推向滅亡。香港稱為「東方之珠」的璀璨夜景就被政府斷送了。對於旅遊業來說,那道夜景很重要。
香港的夜景曾經和紐約曼哈頓的夜景相提並論。如果政府要搞夜市,應該要檢討目前政策。政府不單止要放寬,更應該回復舊貌。以前八九十年代好端端的霓虹夜景,為什麼會變成今天「拆招牌」帶有不吉利的意頭。
舖位長期租約
夜市是一個生態問題,不只是搞食肆這麼簡單,而要有「一條龍式」配套,例如Happy Hour喝酒,喝完酒後去吃晚飯,晚飯後就去唱Karaoke,唱歌之後可以去跳舞,或者去桑拿、腳底按摩等,是一個文化。九十年代香港夜生活最蓬勃的時候,灣仔區夜總會、桑拿、酒吧林立,到處都有不同類型的中式食肆、火鍋、中菜、打冷,什麼都有,通宵達旦,這就是一個生態。但到今天,大家看看灣仔區就好像死城一樣,夜場都沒有,夜生活生態也消失。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1996年當時的立法會通過議案,取消「租務管制」(租管)。沒有租管之後,香港的商戶做生意,都是一年生一年死的兩年租約。如果要經營夜市,商戶就需要做大量的投資,裝修、食材、廚房排污等設施才有看頭。大家去看東京市橫街的一些大小酒吧,都是很有特色,店主願意投資裝修,就是因為日本的租約,可以長達十年,或者二十年也有。
但香港很多時候就是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導致餐飲或夜生活相關行業的經營者十分艱難,何況現在聘請員工困難,經營成本上升。
生態問題就是香港政府政策把所有行業都切割開,回復不了那個生態,本來很蓬勃的夜生活文化生態消失了。沒有租管之後,業主有絕對的權利,整個社會就不能均衡發展。
政府要長遠地思量,是否應該有一些適當的措施去保護租戶?或者有一些優惠鼓勵業主提供比較長期的租約。或者訂立一些合理的租管去保障產業的發展,不再讓業主獨大。
復活霓虹招牌
政府說要搞夜市、搞地攤經濟、搞大笪地。大笪地也需要一些配套,由那個部門管理呢?如果是食環署,現在娛樂牌照和食肆牌照都是食環署簽發的。而食環署仍是這麼僵化和落伍,整個運作停留在八九十年代那種模式。
小販管理只是「管」人而不「理」人。想申請一個娛樂牌照,條例五花八門,消防署、衞生署、機電署、屋宇署都有關,沒有一個一體化的體制去處理娛樂、餐飲、文化、表演相關的牌照申請,令很多產業難以發展。
最近上海有一座話劇大廈──亞洲大廈,就是因為上海市政府推出一些一體化的措施,讓民營表演空間的負責人,能夠比較方便拿到經營牌照。但在這方面,香港是比較複雜和不利民。如果政府沒有政策配合,只是空口說搞夜市,就顯得很難成功。政府要有長中短策略,今年的《施政報告》會否提及一下呢?我有以下的建議︰
第一、針對香港的夜景,要復活霓虹招牌。香港要有人才,並且給技工一些自由度去發揮,令香港的夜景回復以前的光輝,或者加入一些創新的元素。不一定是霓虹,例如LED和投影等,很多新材料都可以試。
第二、夜市要有長中短策略,食環署應該擔任什麼角色?怎樣可以利民一點?另外就是簽發酒牌,現在的程序都是很複雜,怎樣又可以把手續簡化一點?
第三、建築物的規管,例如在東京有很多小型酒吧,不用申請那麼複雜的防火牌照。但在香港就算一個細小場地,可能要有三四條走火通道,都是很不合理的。日本是根據場地的人數去決定採用什麼條例去規管。香港卻是「一刀切」,一條法例全部人都要跟隨,缺乏彈性,政府只為了行政方便。這一點政府需要檢討和改變,不改革就很難搞好夜市;就算不是長遠改革,臨時性質也好,解燃眉之急。例如政府可否簽發一些臨時性的娛樂牌照?怎樣可以做好一點?做快一點呢?
必須放寬規管
除了長期,那麼短期有什麼工作可以做呢?應該有以下幾個重點︰
第一、以前香港的夜市位於中環、灣仔、銅鑼灣和油尖旺,現在可考慮西九、郵輪碼頭、啟德新區等。即是要有一些定點位,要有cluster(集群)的概念;要有組合式的模式,臨時性也好。例如學習東京一些臨時性市集,怎樣做得衞生一點?食環署監管這麼多大小不同的食肆,現在的管理方法十分之僵化。好像之前北角的東寶小館,因為餐廳違規問題,遷離街市搬到灣仔重開。其實很多出名的大牌檔都找不到適合的經營店舖,就是一個問題。
第二、現在香港大部分商場都沒有夜市的概念,營業時間多由日間開到晚上十、十一點,然後就關門,商場沒有夜市的概念。這是什麼原因?因為政府建築條例有規定,另外經營成本增加,這反映了香港大文化政策有問題。這個大文化政策不改,政府只是燒錢去搞夜市,是沒有效果的。
第三、政府現在搞活動的水平很低,旅發局在2023至2024財政年度的政府常規及額外撥款總額約14億元,搞Hello Hong Kong、維港光影滙演、香港國際龍舟邀請賽、香港美酒佳餚巡禮等,花錢不少,但做出來那個水平是很低的。反觀新加坡,濱海灣有無人機表演,規模夠大又壯觀。香港那些「詠香江」就放一點煙花,基本上效果不夠。大家去深圳、四川成都,可見那些大廈外牆LED燈,做到五光十色,十分精采。
現在香港的大文化問題下,政府政策不改,還是官僚主導、程序主導。沒有一個「以有效的結果」為目標,只不過強調行政程序做得正確,很難搞好夜市。因為不單止消費北移,人才都在北移,但是政府沒有正視這問題。而且香港規管得過分嚴厲,什麼都要管死,那麼民間就很難發揮。香港有創意、有能力的人才都會慢慢北移,這是一個大趨勢。
雖然香港的地理條件優厚,但是在政府官僚只會管死,陳茂波講的那些說話都只是得個「講」字。即是搞一些活動、拍一下官方照片,這樣便完成工作,根本解決不了問題。所以特區政府應該解釋如何拆牆鬆綁,活化夜生活,才是比較實際一點。
短期來說,最有效的做法是搞一些真的具有impact(影響作用性)的措施,怎樣搞呢?由誰去搞呢?政府要做一些基本的調研,去理解一下怎樣去做。不要以為燒一些錢就能解決問題,因為現在香港面對的不是花錢能解決的問題,是人的問題、文化質素的問題和官員管治質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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