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
近年我國十分重視數據資產化的發展,國務院早於2020年就「數據資產化」提出方針,於2022年公布《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數據流通交易規則」,探索「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交易範式,在保護個人隱私和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分級分類、分步有序推控制制度,實現數據使用「可控可計量」。
規範培育數據交易市場主體,發展數據資產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系,穩妥探索開展數據資產化服務。
香港作為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應善用自身優勢,及最近達成的「大灣區數據流通」機遇,發展數據交易業務。
早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結香港2023年第四條磋商討論後發布評估報告,肯定香港作為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有穩健的制度框架、充裕的資本和流動性緩衝,對金融業規管水平甚高,聯繫滙率制度亦暢順運作。報告認同隨着香港經濟活動復常,展現強勁復甦。未來,探索香港數據資產化的發展,有助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亦可對接國家數據資產化發展大局。
當前我國數據資產化正在快速發展,現時數據交易發展階段類似於商品交易市場,未來有望形成以一線城市為中心的國家級大型交易所,包括國家級、區域性交易所並存的多層次市場交易體系。近期各地數據交易所正試行不同形式的數據交易,例如深圳推出了內地首筆無質押數據資產增信貸款項目;上海則完成了國內首個數據交易鏈,實現了數據產品掛牌目錄上鏈功能,可「一地掛牌、全鏈流通」。
數據流通交易規則有多個方向,首先是審核數據來源的合法性,重點關注數據獲取時是否具有主體授權,數據提供方需要作出合規承諾,再由數據法律服務機構和投資服務機構進行合規審核,對數據交易參與主體售賣資格進行評估。其次是要按照敏感度,對數據進行分級分類,按照數據性質匹配相應的交易模式。其三是加強售後管理,當數據交易完成後,買方須根據合約使用範圍採用數據,不得擅自複製、對敏感數據進行還原或轉售──交易平台須建立相關的追蹤機制,實時披露資訊,並由獨立第三方定期審核。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於2023年7月公布《關於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進一步加快發展數字經濟的實施意見》,提出北京市大數據中心正開展公共數據歸集、清洗、共享、開放、治理等活動。北京更將建立個人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機制,允許個人將承載個人訊息的數據授權數據處理者或第三方託管使用。同時探索市場主體以合法的數據資產作價出資入股企業、進行股權債權融資、開展數據信託活動等活動。這些措施亦值得香港在促進數據資產化時所推動。
北京除了推動數據交易外,亦將積極參與數據跨境流通國際規則和數據技術標準的制定,並完善數據跨境監管機制、實施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制度等。現時內地不少數據交易所已進行一些跨境數據交易,例如深圳數據交易所作為全國交易規模最大的數據交易平台,更首創內地數據跨境交易,累計交易有14筆,包括有來自香港、洛杉磯及紐約等地的資產管理公司,積累了數據出境、處理、流通、管理、技術措施、合法性、安全性等合規評估經驗。上海數據交易所則提出數字資產滬港聯動機制,有海外發行需求的內地企業可以通過滬港聯動機制,邁出走向國際的第一步。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港府簽署《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在國家數據跨境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規則。香港獲得國家支持建立「數據跨境安全管理制度」,有助讓數據先流通到香港,再讓數據流通到海外交易場,有利香港建立國際數據交易所。
由數據流通引起的個人、商業糾紛將會愈來愈多,且數據的種類及交付情況更愈來愈複雜,未來需要制定更多適合數據交易的排解糾紛方法。溫州數據資源法庭於2022年成立,是全國首個以受理數據資源案件為核心業務的專業法庭──「浙江溫州法院積極探索數據資源專業審判機制」被寫進了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截至2023年2月,該庭已審結數據資源類案件143件,其中民事案件122件,刑事案件21件。
未來該庭將邀請數據交易、數據安全領域專家學者擔任數據資源審判的專家陪審員、專家證人和專家諮詢庫成員,並通過建立數據資源審判「白皮書」、司法建議、案例指導和大要案報告制度,及時通報審判中發現的可能影響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突出問題,提升數據交易的治理體系。
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未來更應發展數據交易的排解糾紛方法,藉此推動香港成為國際數據交易中心。
本文為發展香港數碼資產市場倡議之三.本系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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