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5日
域外一些媒體和人士批評《香港國安法》,更指港府現在只關注《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忽視《基本法》45條與68條規定的「雙普選」也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憲制責任。筆者認為,《香港國安法》的正當性與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這毋須贅述。而《香港國安法》(包括即將展開的23條立法工作)與未來實行的「雙普選」更不是矛盾關係,相反《香港國安法》以及相關配套法律的實施可以為「雙普選」的順利進行奠定基礎。
2021年12月2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筆者非常贊同這樣一句話,即香港回歸25年的歷史已經證明:對「一國兩制」的正確理解需要過程。即因為「一國兩制」屬於新生事物,需要不斷探索。進而言之,由於過去對「一國兩制」的理解發生偏差,香港的民主發展也走過彎路。這個彎路導致反中亂港者利用當時的選舉平台和立法會、區議會等議事平台,利用有關公職人員身份,肆無忌憚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衝擊憲制秩序,破壞香港法治,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繁榮穩定。
《香港國安法》出台實施,為香港民主發展重上正軌奠定基礎,新選舉制度進一步確立了愛國者治港原則,反中亂港者被清理出管治者隊伍。而23條立法更能全面維護好國家安全利益,為促進香港民主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香港民主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就是普選特首與立法會議員。這是《基本法》明確規定的,即需要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往前走的。白皮書也指出:香港民主制度的不斷優化提升和與時俱進,為香港民主的長遠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為實現「雙普選」目標創造了有利條件。這就清楚表明,《基本法》規定的「雙普選」應該是在維護好國家安全的前提下繼續推行。
那麼,「雙普選」如何往前走?這可能是一個比較容易回答的問題。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作出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8.31決定」)。這個決定仍應成為「雙普選」的基本指引。換言之,特首普選必須符合決定規定的若干核心要素;在特首普選以後,立法會全部議員可由普選產生。
從總體上看,現在的選舉制度能夠確保候選人是愛國愛港的。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專門「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從而確保「愛國愛港者治港」。
要考慮的應該是何時實行「雙普選」的問題。香港新選舉制度剛實施不久,成效明顯,短期內可能被維持。因此,「雙普選」的話題可能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後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才能有序推進。
相對而言,立法會如何普選是需要預先籌劃的:原來的立法會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現在的立法會結構發生了變化。第七屆立法會由70席改為90席:(1)分區直接選舉20席;(2)功能團體選舉30席;(3)選委會選舉40席。這樣的分席比原來只需從分區直選和功能團體選舉過渡到全面普選更加複雜一些,需要預先展開研究。
香江智滙秘書長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物質與精神:香港教育的得失 |
上一篇: | 球南vs球北分野 啟示未來多極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