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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日

顧敏康

監督政府是議員法定職責

自從香港有了《港區國安法》和選舉制度改革之後,社會秩序穩定,政府施政順利,往日立法會中出現的那些胡攪蠻纏、劍拔弩張的情況銷聲匿跡了。這樣的和諧環境對香港的健康發展十分有利。但是,日前有議員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新一屆立法會的效率高了、亂象少了,然而監察政府的能力卻弱了。

更有媒體報道,新一屆立法會運作大半年,有數名議員從未提出過口頭或書面質詢。隨着政府推動各項政策,高官與議員漸見火花,無論是簡約公屋申請撥款抑或港鐵出現連番事故,政府在立法會的解釋無法令部分議員感到滿意,更需提出質詢。

因此,監督能力是否減弱,需考慮各方面原因,從而作出精準判斷。

毫無疑問,香港市民不希望過去的議會文化存在,但也不希望議員放鬆對政府的有效監督。因為有效的監督,可以幫助政府施政更加完善和接地氣。根據筆者的觀察,當前人們感官上認為議員監督政府能力減弱的現象,可能是出於以下原因。

第一個原因可能是政府的辦事能力提高了。據報道,特首李家超表示將引進「紅隊」概念,也就是在港府推行重大政策前,聘請中立人士對相關政策進行檢視和批評。他具體說,政府會邀請一批沒有參與相關政策制定的人士對方案進行批評性審視,降低政策推行的風險。

他希望這種做法能夠成為一種施政文化,培養憂患意識,並進一步優化政策的推動。筆者認為這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舉措。因為這樣做既可以在推行有關重大政策前做得「胸有成竹」,也可以避免過去在推行政策時一遇到反對就立即取消的現象。

第二個原因是今年7月開始舉行了多次的立法會前廳交流會,港府官員與議員進行交流,就社會關注的問題進行討論和交換意見。李家超稱,設立前廳交流會意在發揮行政主導中的主動性,希望主動建立常設機制「令行政和立法機關有既定方式展開良性互動」。由此看來,前廳交流會可以增加溝通,減少了在立法會的質詢。

以今年11月23日立法會舉行的第四次前廳交流會為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等政府官員與超過50位議員就法治教育普及化、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的融合發展、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推廣與發展、法律適應化和法律科技等議題進行了交流。

第三,《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修改了選舉制度,立法會幾乎成了清一色的建制派。按照一般解釋,建制派是指主張維護現有體制的政治力量。目前的議員都是宣誓就職的,他們愛國愛港,當然會義不容辭地支持政府推行重大政策。但是,按照《基本法》第73條的規定,議員負有監督政府的職責和義務,目的是幫助政府更加有效地施政。所以,面對政府施政中出現的種種問題,議員有責任為了公共利益而提出口頭或書面質詢。現在出現個別議員監督政府能力減弱的情況,說明這些議員可能沒有擺正與政府精誠合作和監督政府的關係,需要引起足夠的警惕。

總之,維護好行政立法的良性關係是香港由治及興的關鍵,立法會議員不能辜負市民大眾期望,要切實履行好監督政府的職責。

香江智滙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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