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
香港最新貧窮率升至23.6%的紀錄新高,幾乎每四人就有一人屬於貧窮,整體貧窮人口達到165.3萬人。究竟香港出現什麼問題了?相關貧窮現象又到底反映什麼?
失業非「貧窮」主因
疫情襲來,經濟不景,失業上升,固然推高貧窮率。貧窮線的釐定,是按住戶收入中位數一半劃線。與去年比較,全港住戶收入中位數明顯下跌,從27500元降至25500元,理論上貧窮的定義是收窄了,最新一人、二人、三人、四人、五人、六人及以上的貧窮線,均全面調低到4400元、9500元、16000元、20800元、20000元、21900元,分別下調了介乎100至2100元;可是,正正由於貧窮住戶增加,才拉低了貧窮線的門檻,故跌入貧窮線內的住戶及人數依然較前增加。
不過,失業僅僅解釋了極小部分的貧窮現象。一旦失業,固然容易淪為貧窮人口,查失業人口的貧窮率就高達82.7%;但以全港整體來看,跌入貧窮線的失業者則只有20萬人左右,僅佔全部165.3萬貧窮人口的12%。若按住戶經濟特徵劃分,收入少於5000元的失業住戶,最新升至3.4萬戶,至於收入介乎5000元至10000元的,則為2.3萬戶,兩個數字縱然較前翻了一倍,但與非從事經濟活動住戶數目,兩者分別多達36.7萬和8.6萬戶相比,失業所佔比率無疑九牛一毛。當然,若然索性放棄尋找工作,因而退出勞動市場,他們便會被撥入非從事經濟活動住戶的分類;然而,相信無人反對,佔據非從事經濟活動住戶最主要部分的,乃因退休而退出勞動市場的長者。
長者「被貧窮」
香港人口日漸老化,最新長者人口佔比升至18.5%,而長者住戶比率亦增至36.5%,連同有長者同住的戶數計算更高近60%。由於貧窮線只計收入,不計儲蓄、物業等其他資產,在缺乏就業收入之下,長者難免容易跌入貧窮線內,亦即「被貧窮」。事實上,65歲以上長者的貧窮率,便高達45%,幾乎每兩人就有一人被介定貧窮,數字遠遠高於18歲至64歲人士的16.9%;而戶主為65歲以上長者的住戶,貧窮率亦達41.1%,同樣遠遠高於於18歲至64歲者為戶主的18.1%。
走筆至此,不妨看看以下處境。一位30來歲的朋友,本與父母同住,屬於一家三口,最近成家立室與伴侶另組新的家庭,而其伴侶原本也是一家三口;換言之,原來的2個三人家庭,現在分拆成3個二人家庭,其中「四大長老」變成2個長者戶,朋友則成了年輕二人戶。問題來了:「四大長老」俱已退休,沒有就業收入,而朋友夫婦則是中產;所帶來的現象是,原本的2個三人家庭都受惠子女收入不屬貧窮戶,但兩名子女一旦遷出成家,3個二人家庭卻有2個馬上成為貧窮戶、1個則繼續被視為中產戶。試問,這是否反映,以上6人的生活捉襟見肘了?答案肯定不是,所有人的生活質素基本沒變;惟站在貧窮線的角度與計算,貧窮住戶則由0變2(兩戶皆為長者戶),貧窮人口更由0變4(四人皆為長者)!
以上例子,相信司空見慣,甚至發生在大家周遭。統計處資料還顯示,在政策介入後仍撥入貧窮的長者,有近80%居於沒有按揭即「供滿」的自置物業──跟無殼蝸牛相比,誰更貧窮?
拆戶「被貧窮」
除了長者及長者戶增加,連帶住戶結構的改變,也會令本應不貧窮者突然「被貧窮」了。
再看看一個情景。一位20來歲的朋友,決定獨立生活,不再與父母同住,遷入如雨後春筍的「納米樓」。同樣地,這導致原來一個三人家庭,分拆成一個長者戶和一個青年戶;若然父母屬於退休人士,則貧窮線定義下又容易令貧窮住戶由0變1,貧窮人口由0變2。換言之,「納米樓」(及劏房)某程度是香港貧窮現象的果,但其加速小住戶及長者戶的形成,又同時加劇了貧窮線下貧窮住戶的增長!
資料顯示,香港住戶平均人數正不斷減少,由十年前的2.83人降至去年的2.65人;相對地,一人住戶和二人住戶持續增加,佔比分別由十年前的16.8%和26.2%,增至去年的20.7%和28.8%。也就是說,今日香港近半家庭人數已經等於或少於二人。上述所舉兩個例子,即青年人逐漸獨立成家,以及父母輩變得自己居住,俱促成了一人和二人住戶不斷增加。
值得留意的是,香港早期的家庭多是一家多口,及至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在「兩個夠晒數」推廣下多變一家四口,而到九十年代以後則多見獨生子女。由一家多口分拆成多個新家庭,譬如拆成一個長者戶和多個青年戶,長者戶所增加的佔比尚不明顯;但當一家四口或一家三口的家庭,進一步分拆至更小的二人或一人住戶,其中長者戶的比率自然愈來愈高,並勢令家庭結構變化所衍生的「被貧窮」現象愈演愈烈。
綜上可見,現時貧窮率所反映之所謂「貧窮現象」,頗大程度只反映了人口老化及家庭結構的轉變,並不直接等於說香港貧窮情況惡化了。魔鬼在細節,跟前文《人口減少的真相》(刊於2021年8月24日《信報》)相似,若然不知就裏只看大數,忽略了統計上及細節上的關鍵,便很容易會引喻失義。這裏不妨打岔補充,經濟結構與港十分相像的新加坡,今年人口亦按年大減逾23萬或4%,即比香港所減的8.7萬或1%還要多好幾倍!原因何在?跟香港類同都受疫情影響,詳細請閱《人口減少的真相》。
不宜盯住貧窮線
錯誤解讀現象尚算事小,因而推動錯誤政策則屬事大;貧窮線只計收入、不計資產,注定問題多多。首先,就是錯誤界定何謂貧窮,包括將不貧窮者定義為貧窮,因而令扶貧政策容易資源錯配,錯誤幫助不貧窮者、忽略了真正貧窮者的需要。其次,為了降低貧窮線,政策導向也可能從真正解決貧窮問題,變成銳意增加長者戶的收入之類,亦即試圖治標不治本。
先談後者。強積金旨在保障市民退休後的生活,不是為了紓緩貧窮問題而設;然而,基於貧窮線的設立,強積金若非在65歲後一筆過提取,而可轉採年金形式每月發放,即確保退休長者日後有穩定收入,那麼,在貧窮線只計收入、不計資產的基礎上,「貧窮」問題豈不大減一截?當然,一筆過提取抑或以年金發放,其實各有優劣,不宜陰謀論解讀之,畢竟後者對退休後的保障更大,減少有人一次過亂花錢的機會,這亦解釋了為何世界各地都有類似的年金退休保證,港英時期所設的公務員退休長俸正是其一。
另外,為了增加長者每月收入來源,引入逆按揭措施容許長者在自住物業裏套現,也是政策上「滿足」貧窮線定義的一個辦法。不過,以上種種是否針對解決長者貧窮問題的應有之義?抑或都是拜貧窮線的「誤導」所致?
其實,坊間看待貧窮線,以至量度貧富差距的堅尼系數時,都愛偏重突顯政策介入前而非政策介入後的數字,這亦易令政策導向失焦。例如,由教育、醫療、房屋,到派發現金、現金券等等,都一律只能影響政策介入後的貧窮數據,而不能降低政策介入前的貧窮問題,甚至可能令貧窮問題不減反增。因為,站在自由市場角度,愈多福利或財富再分配的介入,必然愈易窒息市場活力,減低市場創造職位的動力。就如西方便正激辯,疫下的失業救濟措施會否助長人們放棄搵工。弔詭的是,假若有人一方面要求政府增加福利、增加派錢之類的政策介入,另方面卻批評政策介入前的貧窮問題不斷惡化,豈不是雙重標準?甚至會否令貧窮問題惡化呢?
至於有關資源錯配,最新貧窮線把近半長者視作貧窮,但如果相關長者只是收入少、資產多,一而再地針對他們增加發放長生津之類,也斷非「扶貧」的合理之舉──要說敬老,生果金已是箇中答案。這不等於,長生津之類應該廢除,重要的是須有資產審查配合,從而確保公帑利用集中到最有需要的一群。教育、醫療等福利可以不設審查,因要確保所有市民的基本權利,至於基本之上的補貼、派錢措施,審查制度則可確保公帑合理使用,對有需要人士和納稅人均最公道。
如何應對兒童貧窮
最新貧窮線除了反映長者、新戶「被貧窮」,兒童貧窮情況亦不可忽視;但所謂正視,亦須針對問題核心而非表象。18歲以下兒童27%的貧窮率,雖遠不及長者的45%,但數字仍難以言低。統計處進一步分析兒童貧窮住戶的社會特徵,發現49%有兩名及以上兒童,平均每戶有3.6人,遠高於整體的2.3人;此外,21.3%有長者住戶,16.8%是單親住戶,11%為新移民住戶,而以職業狀況劃分,多達45.3%住戶裏沒有全職人士,且近90%屬於單職家庭即只有一人全職工作。
按貧窮線的劃線標準,住戶裏愈少在職人士,不論長者抑或兒童皆然,基於撫養人數愈多因而愈易跌入貧窮定義;問題是,究竟是兒童多導致家庭貧窮,還是愈貧窮的家庭愈多生子女?當局好應深思,此乃社會現象或是政策促成。此外,在應對兒童貧窮方面,應該是透過財富再轉移的辦法,直接向兒童派錢從而把相關收入推升至貧窮線上?抑或應該授人以漁,想方設法提高相關兒童的家長或監護人的職場競爭力,包括加強託兒服務等鼓勵投入勞動?上述數據清楚顯示,貧窮兒童家庭很大程度是因全職人士較少,然後是家庭內的兒童人數偏多;送電腦、津貼課外活動之類,肯定只能治標,不能治本。遺憾的是,單親家庭的兒童貧窮率一直沒跌,十多年來都維持挨近50%;反倒是新移民家庭的數字截至疫前則見明顯改善,原因大概是新來港人士的教育水平及經濟條件較前提高所致。
說到底,貧窮線固然對香港貧窮情況有所揭示,但某程度更似反映香港的人口老化及家庭結構轉變;而要切實改善真正的貧窮問題,亦不宜純粹盯住貧窮線本身,必須根本解決導致貧窮的底因方成。量度貧窮的方法其實很多,既可結合收入與資產一併考慮,更可參照恩格斯系數從食品支出或其他必要支出一起衡量;總之,看待貧窮線這把缺點多多的尺,不認真細察是絕對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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