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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2日

林行止 林行止專欄

《辛丑和約》用詞 竟見《中美貿協》

一、

昨午本報網站消息,美國農業部長珀杜相信,中美簽署第一階級貿協後,「政府毋須再向農民提供與貿易戰相關的第三年援助。」二○一八年和一九年,美農連續兩年獲得依次為一百二十億(美元.下同)和一百六十億的「補貼」,今年因為「中國應」於簽約後兩年、在二○一七年購買量基礎上每年加購值四百億的美國農產品,農民收入大增,政府遂沒有再施援手的打算。

事實上,美農對中美貿談結果非常滿意,那從創刊於一八七七年的《農務雜誌》(Farm Journal)去周日(十九日)公布的民調可見;據民調機構Pulse Poll對「玉米帶」四州(伊利諾、艾俄華、印地安那和內布拉斯加)近一千二百九十名農民的調查,顯示創新高紀錄的百分之八十三受訪者,認為總統特朗普「做得好」!民意如此,政府便不必花納稅人的錢去收買人心(選票)了。

經過十八個月的談判,特朗普總統終於和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十五日(美東時間)在白宮東廳簽署協議,內地傳媒稱此為「中美互利共贏」,不過,筆者以為本報十七日有關新聞的標題較靠譜:〈中方讓步多 銀彈化解爭端〉。事實正是如此。

這份於簽署後三十日生效的文件,顯示中方多方讓步、讓利,在今明兩年內,以二○一七年為基準,增購一共值二千億的美國貨物及服務;而美國的「代價」為把去年九月一日起,對一千二百億中國商品徵收百分之十五的關稅,減半下調至百分之七點五,又取消原定去年十二月底生效的關稅,至於對二千五百億中國商品課以百分之二十五關稅,則保持不變,當然,並非永遠不變,據特朗普宣稱,兩國達成現在仍未有開會之期的第二階段貿協,「便撤關稅。」由於此階段談判主要為內地經濟制度及結構改革,牽涉「舉國體制」,亦是迄今為止,中國經濟賴以蓬勃向前的原動力,因此不易談攏,那意味撤銷關稅遙遙無期。眾所周知,中國確為談判高手(亦是「反口」高人),然而,遇上這位擅打醉拳的街頭戰士,中國無法贏得實利,為了向國人交代,只好藉文宣自我安慰。

二、

中國增購有形無形的貨物,對美國經濟有利,十分顯然,然而,對進口貨徵收的關稅,卻要由消費者及企業分擔,等於企業的邊際利潤率下降而消費者支出上升;不過,這種壓力在現實中似未顯現。按照「常理」,在薪金全面倒退的情形下,消費者會減少消費,進而令企業不得不吞下更大部分的關稅或削減開支(如裁員),但美國經濟仍充滿活力,這不僅展現在股市持續大幅飆升,其貿易額亦因進口貨增幅較大而創下新高──二○一六年貿赤五千四百四十億,去年至十月已達六千九百一十億!

中美貿談達成協議,大體而言,中國雖然在數字上吃虧,但處此「亂世」,比如北韓、台灣、南海以至香港局勢均存有風險之際,在外貿爭紛上總算得以稍息,因此未嘗不是好事;而美國咄咄逼人,促使中國走向傾斜市場經濟即「國退民進」的「老路」,那雖與習近平主席的主張背馳,令他的威權受創(takes Xi down a notch),但對中國長遠的經濟發展,肯定是好事,因為「國進民退」必然會拖緩經濟發展進度。與訪港內地友人閒談,很自然地說及中美貿協,初聞內地友人說特朗普是對中國懷有善意的「有心人」,頗以為異,請友人說其詳,原來內地有不少人認為內地經濟如照特朗普的苛刻條件進行改革(或改革以符合貿協開出的條件),以中國人的勤勞精明,不出數年,中國便會躋身被國際間接受的經濟強國之林。不過,這種願景能否達致,還要看習近平主席會否回心轉意、走經改的「回頭路」,對此,內地友人不敢存奢望。而這正是內地「先富起來」的人,沒人不把資產外移及持有外國護照以策安全的底因!

值得注意的還有,特朗普看似毫無章法的「出招」,已令從二戰後行之有效的多邊自由貿易體系,瀕臨解體,中美貿談達成雙邊協議,便是顯例;看美國的貿談議程,她和貿易對手國簽訂雙邊協議,必然陸續有來。那等於以實際行動宣布「世貿組織」離壽終正寢之日已近。如何面對經濟全球化式微帶來的影響,是各國面臨的重大課題。

三、

瀏覽(太枯燥,無法細讀)中美貿協文本(八十八頁及九十六頁的中英文本均可於網上見之),筆者粗略數之,書明「中國應」(China Shall)的共一百零五次,而「美國應」只有五次。這種寫法強烈地看清中國在談判桌上處於下風即談判人員面對美國的「訴求」不停Yes Yes的窘態。令筆者大吃一驚的是,類似「中國應」的用字,竟見於一百一十九年前簽署的《辛丑和約》!

一八九四年甲午戰爭大敗,翌年滿清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賠償巨款兼且對外開放,外來(政、經、教)勢力湧入,「上欺中華君臣,下壓中華黎民」(見《義和團告白》),終於引發一八九九年十月下旬扛出「扶清滅洋」旗號,殺洋人、毀洋行、燒基督教堂、攻擊外國使館和殺死洋人的「義和團運動」。這場浩劫導致一九○○年「八國(意、美、法、奧匈、日、德、英、俄)聯軍」攻陷北京……,清廷不得不於一九○一年九月七日與十一國(八國之外,加日國〔西班牙〕、和國〔荷蘭〕和比國〔比利時〕)簽訂《辛丑和約》,付出巨額賠款之餘,尚允許各國在北京駐軍……。

《辛丑和約》共十二款,第一款至第三款詳列對有財產損失及有官民死傷於義和團「拳」下國家的賠償、並「懲辦傷害諸國國家及人民之首禍諸臣」,賠懲具體而微,惟非本文所及,略去不提。第四款至第十二款共九款,俱述說滿清對十一國的「讓步」詳情,而用詞為與「應」同義的「允定」、「應允」或「照允」,筆者未見英文版(按 第十二款有「文牘均係以法文為憑」之句,與今之以英文本為憑,可見世事之變遷),但不難想像應為Great Qing Shall(當年的文件,所有國家皆冠「大」字),有這麼多正面回應「強國」需索的用字,顯示清廷為義和團欲「除滅鬼子保大清」所誤,只好賠償割地求和。

一百二十年後的今日,全方位自信的中國已全方位崛起,可惜,面對布滿核子牙的美帝,中國只能「應」聲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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