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4日
繼港英政府在六七暴動期間引用《緊急法》平亂後,事隔五十多年,特區政府再度亮出這把「尚方寶劍」,冀藉此立法禁止示威者在參與非法遊行集會時蒙面。建制派大表歡迎兼賣力催促,趕在立法前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有政界中人質疑,反修例風波發展至今已有逾百人被控暴動罪,隨時面臨數年牢獄之災;暴力示威者不可能不知道須承擔的法律風險,當局強行訂立《禁蒙面法》對勇武派而言,是否具阻嚇力乃一大問號。
該政界中人分析,儘管警方在多次衝突中拘捕大批示威者,使用武力程度與日俱增,惟未見抗爭人數有減少跡象,暴力甚至有加劇趨勢,投擲汽油彈、破壞港鐵設施已成常態。若政府認為透過《禁蒙面法》立法,就可令暴力示威者絕跡街頭,或迫使他們集會時不戴面罩,暫時估計未必產生效果。
官員代警察擋子彈
既然止暴制亂作用有限,為何仍要出招?另一政府中人解釋,今次引用《緊急法》來實施《禁蒙面法》,預料只是政府針對暴力抗爭的第一步。《緊急法》賦予特首的權力極大,可訂立任何行政長官認為合乎公眾利益或公共安全的臨時法例。港府利用建制陣營不滿示威者蒙面的契機,援引《緊急法》來立法,雖然短期內難免引起社會反彈,但只要打開先例,往後若再發生動亂,當局大可運用《緊急法》訂立其他臨時法例,所帶來的批評或逐漸消減,情況就如市民開始對警方發射催淚彈感到麻木一樣。
《禁蒙面法》另一受惠者是建制陣營,有建制中人承認,姑勿論立法後成效如何,已可讓連月來一直爭取政府出招的建制黨派,向其支持者好好交代。因為反修例風波爆發以來,由政府最初剔除多項可引渡罪行向商界讓步,再到宣布「暫緩」二讀,以至後來明言草案「壽終正寢」及最後正式「撤回」,建制陣營一直處於被動,不時遭支持者批評態度軟弱及「做唔到嘢」。如今政府終就《禁蒙面法》立例,他們可說「成功爭取」,有助趕及於11月區議會選舉前夕穩住基本盤票源。
除此之外,《禁蒙面法》料惹來極大爭議,可即時把社會討論焦點,由目前最熱門的警員開實彈槍擊傷中五學生,轉移至立法行動,變相把「擋子彈」的角色由警隊交波至政府官員,即使未必能完全解決問題,至少可讓捱轟多時的警隊喘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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