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6年6月30日

江關生

再評王卓祺的歪論

王卓祺教授6月28日在本報發表〈回應江關生:還是學習何頻好!〉,讀來不禁啞然失笑,堂堂中央政策組顧問,竟是如此論辯水平。筆者〈評王卓祺關於銅鑼灣書店事件的歪論〉(6月24日),參照中國《刑事訴訟法》,指出內地執法部門至少犯了「四宗罪」:一、沒有讓當事人在被監視居住的24小時內通知家人;二、不准聘請律師;三、監視居住超過法定的6個月;四、未審先要上電視證實自己有罪,等等。

而受害的不光是林榮基,還包括李波、呂波、桂民海、張志平、林的胡姓女朋友等人。任何人毋須聽信林榮基一面之詞,事實已擺在眼前,彰彰明甚;可是王卓祺對以上核心問題,無一回應,卻把「林榮基就是對、內地就是錯!」的帽子扣在筆者頭上,再一次印證他言偽而辯的本領。

迴避問題核心 歪曲論辯對手

王卓祺認為筆者對他「迴避內地某些違法行為的批評,真有點莫須有」,如果覺得委屈,那就老老實實回答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問題,為何諱莫如深,避而不談呢?

王說:「根據江關生的邏輯——內地無法無天,你王卓祺助紂為虐。」

筆者從來不會籠統地說「內地無法無天」,但《刑事訴訟法》白紙黑字俱在,如果對內地執法部門侵害5位書店當事人基本人權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不聞不問,那你王卓祺倒真是「助紂為虐」,也與中央信誓旦旦要建設法治社會的目標背道而馳。

王說:「我認為,今天中國大陸要發展法治,對一些正面批評還是應該虛心接受。」

實在弄不明白:批評就是批評,如何分正面負面?關鍵在於是否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有助於加深對問題的認識甚或解決。況且,正負誰來定?以王的判官筆,拙文算是正面還是負面批評呢?只可惜,從來沒有見識過王教授對中國大陸法治的正面批評,否則可以作為範文參考。

大膽假設 不作求證

王接着這段文字,必須嚴肅批駁之。

王說:「不過,林榮基被控屬於何種刑法問題,並不一定與法治有關。這應該是控方理解檢控勝算的技術考慮,這不是什麼高深的學問或是法律認知吧!」

王這段文字顯然是想為自己辯護開脫。當內地對銅鑼灣書店事件幾位當事人的案件還沒有定性違反哪條法例,王已迫不及待地不作求證、大膽假設:「相信銅鑼灣書店諸君」,犯了刑法第103條「煽動分裂國家」、第105條「造謠、誹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

公安部6月27日公布願意與特區政府檢討通報機制,提到會向港方通報林榮基案有關情況,卻沒有提到銅鑼灣書店其他當事人。為何如此,值得關注。希望不會又是「擠牙膏」,選擇性透露案情吧。

王還說:「被控屬於何種刑法,並不一定與法治有關。」言下之意,安插你什麼罪,就是什麼罪!內地慣用「口袋罪」來形容這種模棱兩可的荒誕判刑手段:喜歡把你裝進哪個口袋,就是哪個口袋。

在強大的公檢法面前,當事人孤立無援,又不允許聘請律師,真的是百辭莫辯,這正正是法治沒有得到伸張的要害。而王卻說:「不一定與法治有關。」真是豈有此理!更可惡的是,王居然認為:「這應該是控方理解檢控勝算的技術考慮,這不是什麼高深的學問或是法律認知吧!」

王教授,你是無意中講出了真話,還是存心抹黑內地的司法?

豈有文章傾社稷 從來佞幸覆乾坤

王引用做過鄧小平英文翻譯的內地學者張維為說:「中國今天到了第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解決捱打,第二階段是解決捱餓,第三階段是解決捱罵的問題!」

問題是怎樣解決捱罵?用強力部門規避法律的辦法?張維為算是什麼人物?何不直接引用鄧小平1984年對港澳國慶觀禮團的講話:「1997年以後,台灣在香港的機構仍然可以存在,他們可以宣傳『三民主義』,也可以罵共產黨,我們不怕他們罵,共產黨是罵不倒的。」

時移世易,今天中國的綜合國力,位居世界第二,遠非鄧小平時代可比;胡錦濤、習近平兩位總書記先後強調三個自信:「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按道理,共產黨應該更加不怕別人罵。

說來慚愧,筆者從未去過銅鑼灣書店,在港大圖書館看見滿架內容真偽莫辨的政治八卦出版物,也只是偶爾翻翻,很快放下。沒想到,在王的眼裏,小小一間二樓書店的出版物,居然藏有足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精神原子彈;希望王教授指點迷津,指出有哪些書哪些篇章,具有這般威力,讓大家開開眼界。在鄙人的認知世界裏,只知道:「豈有文章傾社稷,從來佞幸覆乾坤。」文革受難者廖沫沙的詩句正是對當代文字獄最沉痛的血淚控訴。

習仲勳副總理就是因為一部小說《劉志丹》被上諭批為:「利用小說進行反黨,是一大發明。」一夜之間,從開國元勳淪為階下囚,身為人子的習近平當有切膚之痛。

王說自己苦口婆心,但恐怖的是,他居然認為,只要祭出國家安全的名堂,就能夠襲用「英美特務『殺人的牌照』(licence to kill),可以幹非法的事而免於刑責!」還說「這與帝國主義霸權與社會主義國家沒有什麼關係。」

他難道忘記了1984年台灣情報局僱用黑社會分子刺殺江南的案件?結果搞得蔣經國總統灰頭土臉,備受國內外批評。

王卓祺不是要陷習總書記等中央領導人於不義吧?還好意思說什麼「述往事,知來者。」

拙文曾批評特區政府「沒有好好保護香港居民,免受內地執法部門違法對待;兩地通報機制失靈長達8個多月,卻一直在欺瞞糊弄港人,還有涉嫌過境執法問題,等等。」王身為中策組全職顧問,理應奮起辯護,想不到原來是「濕水炮仗」,無聲無息。是沒盡護主之責?還是理屈詞窮?

先此聲明:如果王教授再以這種迴避問題核心、顧左右而言他的方式來辯論,筆者決不奉陪,以免浪費讀者和自己的時間,還有《信報》寶貴的篇幅。

訂戶登入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