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施政報告》推出一系列吸引人才措施後,政府於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亦提出,重新再推出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人須投放一定金額的資產在本地市場,通過審批後可來港居住及發展。政府曾於2003年推行相似計劃,但在2015年暫停,舊計劃投資金額門檻為1000萬元,政府指此次投資金額大升,料較之前「提升數以倍計」,而重推的計劃亦不包括內地人。
涵蓋金融股票創科領域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 再度推出計劃目的是引進外資進入香港市場,以及滿足香港長遠發展需求。資產類別範圍方面,除了金融資產如股票及基金,亦包括其他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產業及項目,將抽一部分投向創科或初創公司。由於本地物業市場敏感,故不包括物業投資,相信可緩解樓市炒風相關疑慮。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出席電視論壇表示,此計劃的條件符合與上次計劃一樣,上次計劃未有納入內地人士,此次亦不會包括內地人;投資門檻則會大大加高,「希望(他們)帶多些資金過來」;至於投資類別,會要求申請人把部分資金,投去所導向的產業,如初創或創科。他說,相關政策局正研究細節,「目的不只帶錢來,而會助力推動經濟和產業發展。」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根據《基本法》,成為香港永久居民須居住滿7年;現時暫未敲定獲批者可逗留年期,或可帶多少家人來港等細則,料年內會公布細節。
基金公會籲放寬資產範圍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稱,重啟投資移民計劃對本港股票、基金以至金融業都有刺激作用,她建議,不宜沿用舊計劃只可投資香港註冊基金和股票等限制,今次應適度放寬投資資產範圍,如把合資格資產擴闊至全球各地發行的基金等,但要使用香港機構銷售的產品。
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方蘊萱相信,計劃有助吸引來自外地的資金投資香港項目。若香港項目以私募基金形式去做,將有利資金管理的營商環境。而計劃成效及預計資金規模則視乎項目吸引力、回本率及長遠的支持,例如一些基建及建築項目。至於應用於股票市場亦須審慎考慮,避免造成市場過度波動。
安永稅務及諮詢有限公司金融服務香港稅務主管何耀波相信,當政府定明投資範圍或領域,香港金融界別可靈活地推出不同產品。他認為,現時本港逐漸復常,對於計劃吸引資金及投資者來港持樂觀看法,料可帶動金融相關行業發展,券商、銀行及託管服務等界別可受惠。
港府於2003年首次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讓有意把不少於650萬元資金投資於香港、但不會在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來港居留。港府自2010年將該投資額提高至1000萬元,並把房地產投資項目剔除。當時獲許投資資產類別包括股票、債券、存款證、後償債項及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
時任特首梁振英於2015年發表《施政報告》時叫停計劃,當時政府發言人指出,計劃於2003年推行時正值香港經濟衰退,需要吸引外資來港,刺激經濟增長。考慮到特區經濟狀況,不應再重點吸引資本投資者來港,而是應聚焦吸引人才、專業人士,以及富創意的企業家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