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在大灣區仲裁聯盟論壇致詞時表示,律政司會繼續積極爭取在大灣區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期望當民商事合同一方為港資企業時,合同各方在沒有「涉外因素」下仍可自由約定選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適用法,並在爭議解決條款中可以指定香港為仲裁地,從而為有關方面提供更多合同適用法及爭議解決的選擇,有利於大灣區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展望未來,鄭若驊指香港定會繼續發揮自身優勢,助力大灣區建設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相信香港能發揮所長,配合國家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特別是國際仲裁領域上的發展。
她亦期待三地仲裁業界不斷深化交流,推動三地仲裁高質量發展走深走實,更好服務三地仲裁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