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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梓華:拒再作「假口供」 不想良心受責
黎區選後沒抨攬炒派 稱可與老泛民團結

2024年5月7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昨日續審,本案認罪被告、被捕後曾在警方會面中撒謊的陳梓華供稱,他從擔任控方證人開始便沒再作不實陳述,自言當時「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陳梓華另提到,2019年區議會選舉結束後,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不再批評「攬炒派」,並認為「攬炒派」和「老泛民」可團結起來。

本案認罪被告、律師助理陳梓華早前承認於2020年10月未成為控方證人時,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撒謊。陳梓華上周五(3日)接受控方覆問時解釋,「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幸嘅心態」,以為可以與黎智英、黎的助手Mark Simon、「攬炒巴」劉祖廸、本案另一認罪被告李宇軒以及涉案組織「Stand with Hong Kong」撇清關係;加上他當時一度認為Mark Simon可安排他離港,因此才會向警員說謊。

憂警查出推動制裁 欲撇清關係

控方昨進一步問到,2020年10月陳梓華與警方會面時,為何想跟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撇清關係?陳梓華供稱,當時Mark Simon及劉祖廸等人仍繼續參與推動制裁相關事宜,同時他亦屬國際游說工作中「美國線」一員,坦言「我哋當時已經犯緊國安法」。陳梓華又說,上述會面進行之時,李宇軒已被捕,令他相信警方「好大機會其實已經查到我同佢哋嘅關係」,因此希望在警方錄影會面中,跟黎智英等撇清關係。

與此同時,陳梓華確認他在2021年3至4月同意成為本案控方證人,之後再沒對警方作不實陳述。控方關注,陳梓華會改變主意、如實交代本案情況的原因,陳梓華答謂:「我一開始畀嘅口供唔係事實;後來我希望將個事實講返出嚟,因為我唔想再受到責難……我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黎冀建大台整合和理非及勇武

另一方面,陳梓華早前供稱黎智英希望主導或領導「勇武派」。他昨天接受控方覆問時澄清,黎智英並非想成為「勇武派」隊伍的領袖,而是希望組建一個光譜橫跨「和理非」及「勇武派」、同時受自己主導的「大台」。法官李運騰追問,黎智英是否希望成為整個社會運動的領袖時,陳梓華答稱若「勇武派」隊伍的領袖,與「和理非」領袖組成一支「領袖團隊」,便等同「主導晒成個社會運動」。

此外,陳梓華提到,2019年11月區議會選舉結束後,黎智英及Mark Simon對「攬炒」的取態有所改變,他們不再批評或反對該派別人士,並覺得「攬炒派」能與「老泛民」團結起來。

控方表示完成覆問後,3名主審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均向陳梓華發問。就陳梓華早前供稱,黎智英覺得《港區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自覺不會「有事」,並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制裁,法官李素蘭問,按陳梓華理解,黎智英有否做到以身作則?陳梓華答道:「有。」他解釋《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曾邀請及安排名人或智庫接受訪問,並繼續在社交媒體發表意見;陳梓華在追問下補充,《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在美國推動《香港避風港法案》。

昨日散庭前,控方透露下一名證人為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審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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