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當中16人選擇不認罪受審,案件去年12月4日審結。事隔約5個月,司法機構網頁顯示,16人的案件將於5月30日開庭裁決,料相關程序需時兩天。
16人不認罪 去年底審結
翻查資料,2021年1月6日及7日,55名被指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表】,之後當中47人被落案起訴。至2021年3月1日案件首度提堂,展開橫跨4天的「馬拉松式」聆訊,眾被告終於2022年7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
交付程序結束後,被告分批參與管理聆訊,案件其後定於2023年2月正式開審,最終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吳政亨,共16人選擇不認罪受審。
經過118天審訊,辯方去年12月4日完成結案陳詞,意味案件審結。翻查報道,辯方當日引用普通法下的「同類原則」指出,被告涉及的《港區國安法》第22條,把顛覆國家政權手段局限於肢體脅迫相關行為,包括刑事恐嚇等。當時其中一名主審法官陳慶偉關注,《港區國安法》由內地相關部門制定,為何辯方認為普通法下的「同類原則」適用於本案。
另一方面,本案其中一項關鍵議題是被告涉嫌串謀取得立法會多數議席,繼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當日有辯方大狀質疑,立法會議員投票意向屬立法機關內部事務,並非法律議題,質疑控方「把政治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