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一段中學生擾亂課堂秩序的影片,拍攝者更用手機播放國歌,涉事女學生隨節奏腳踢書枱。教育局表示,已責成學校嚴肅處理並要求校方提交詳細報告。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認為,該名學生已冒犯國歌及違反《國歌條例》,建議學校以記過、警告的方式提醒學生。
影片可見一名身穿體育服的女學生在上課期間擅離座位,手持水樽走向女教師前,突然單膝下跪;女教師多次要求女學生「行開」、「唔好玩」,惟女學生未有理會。拍攝者用另一部手機播放國歌,該名女學生多次隨着節奏腳踢書枱,又站上椅子及書枱高舉雙手,隨後從書枱躍下。女教師疑勸阻無效下,繼續上課。
教局責成校方交報告
位於荃灣的博愛醫院歷屆總理聯誼會梁省德中學向傳媒證實事件,已即時調查及跟進,並按該校機制跟進涉事學生行為及老師的上課情況。
教育局表示,已責成學校嚴厲處理,並要求提交詳細報告。發言人重申,《國歌條例》就在香港奏唱國歌、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一切個人及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並在適當場合奏唱國歌;《國歌條例》下的罪行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學校應教育學生在升國旗儀式和奏唱國歌應有禮儀,如有不尊重行為應立即跟進,也應以合情、合理及合法方式處理,令學生改善。
梁美芬認為,影片中的學生已冒犯國歌及違反《國歌條例》,學生行為牽涉意識形態,校方及教育局必須嚴正處理,但她認為事態未嚴重到需要上升至法律層面處理,若該名學生為初犯,一時「貪玩」,建議學校向學生發出警告或記過;若再犯同樣錯誤,或要感化令方式處理,否則擔心該學生會愈犯愈嚴重。
本身是老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郭玲麗提醒,影片呈現的情況片面,未知片中女學生是否有特殊背景及需要,但她認同該名女老師的課堂管理技巧有改進空間,學校未來要強化學生對國歌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