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名不認罪被告,法庭今早作出裁決,除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罪成。
法官在裁決理由指出,雖然劉偉聰的名字出現《墨落無悔》聲明,但無法肯定是否由他簽署,而他亦沒有將聲明轉發到社交平台,認為就劉偉聰是否贊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理念,存有合理疑點。
至於李予信,法庭認為即使他有份參與公民黨與立法會選舉有關的記者會,但他事前並無被告知記者會細節,他對黨内與初選有關的會議亦毫不知情,認為無法確定李予信是計劃的一方,亦不能夠確定他是否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因此裁定為無罪。
法官提到,35+計劃終極目的和用意非常清晰,首被告、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向公眾表明要利用該謀劃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建立的體制。
法庭指出,基於戴耀廷的終極目的,庭上證供指協調會議提及過否決財政預算案,所有由戴耀廷製備的協調機制協議中,已清楚說明初選目的,參選人亦聲明一旦當選,會積極運用或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
法庭強調,在審訊涉及顛覆國家政權指控的案件時,看不出理由為何不能審視背後的動機或意圖,法庭亦毫不猶疑肯定,懷有意圖「不予區別」地否決預算案,必然屬「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