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部投審會統計,2019年全年港資赴台投資額6.47億美元(約50.5億港元),按年大升87%,創歷史新高,以小額、批發零售的投資為主。港人往台灣居留和定居人數亦持續增加,台灣內政部移民署資料顯示,去年達7332人,按年增加近四成;今年首7個月有4775人,比去年同期激增約84%。
過往港人以投資方式移民台灣,只須投入600萬新台幣(約158萬港元)或以上開設或入股公司,沒有規定須聘請員工及開設實體店,連續在台居住滿1年,就可入籍台灣。不少港人都以開網店方式營運。
公司營運期最少3年
不過,投審會今年3月公布,為堵截港人「假投資、真移民」的情況,已提高投資條件及調整審查基準。投審會副執行秘書楊淑玲指出,該會注意到有香港資金在台設立的公司未實際運作,故增加條件如營運實績、創造就業人數等,確保資金進行實體經濟活動。
根據最新修訂,投資或營運公司期限由1年增加到最少3年,並須開設實體店,新公司每年至少聘請2名當地員工;投資現有公司的話,每年的當地員工需要較其未投資前多最少2名。申請者可於第一年申請台灣護照,通過審批後可以成為台灣人,但是投資公司若無法符合營運3年的條件,當局有權沒收批出的護照。至於投資額及「移民監」時間則維持不變。
然而,相較外商須在台灣投資1500萬新台幣(約396萬港元)開設公司,並提供5名台籍人士工作機會滿3年,才能取得台灣居留證,港澳人士在台投資移民條件已寬鬆許多。
除了投資移民外,港人亦可循技術、升學或依親等途徑移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