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6日
政府近年大力打擊野豬滋擾問題,去年11月起展開定期捕捉及人道處理措施,截至今年6月已處理逾110隻野豬。當局建議進一步修例,將「禁止餵飼任何野生動物的地方」(禁餵區)擴至全港,違例者由最高罰款1萬元,大幅增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設定額5000元罰款告票。關注團體不反對提高罰則,但強調不應繼續捕殺野豬。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野生動物定義是指馴化類動物以外的任何動物,至於貓、狗、牛、毛絲鼠、倉鼠、白鴿和兔子等,漁護署曾稱即使牠們因迷途或遺棄而流浪,也不會被視作野生。現時禁餵區涵蓋金山、獅子山及城門3個郊野公園、大帽山郊野公園部分地區、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鄰近大埔道的郝德傑道地區,以及大埔道琵琶山段。若在區內餵飼野生動物,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在區外則一般視為環境清潔和衞生問題,定額罰款1500元。近年檢控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宗數上升,每宗個案判罰不多於2000元【表】。
環境及生態局及漁護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野豬滋擾主要由餵飼活動引起,惟目前禁餵區大多針對野生猴子,很多市區的野豬餵飼黑點不包括在內。當局透露,曾打算只將禁餵區擴展至各區的野豬餵飼黑點,但考慮到餵飼者可能轉移活動地點,有執法困難,認為應涵蓋全港,並集中資源在滋擾最嚴重的地點及鄰近範圍執法。
出沒滋擾個案減四成
當局又建議,大幅提高非法餵飼野生動物刑罰,屢犯者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增設定額罰款告票制度,建議定為5000元,以劃一和迅速處理較直接的違例餵飼個案。
政府未有交代計劃何時完成修例,僅強調會盡快提交建議。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11日)討論。
漁護署自去年11月至今年6月進行逾50次行動,捕捉及人道處理逾110隻野豬;署方今年6月監測顯示,11個原本有逾20隻野豬出沒的黑點,其中4個黑點的野豬數目已減至5隻或以下,有5個則減至10隻或以下;餘下2個位於港島東區柏架山道和南區淺水灣的黑點,則仍有大量野豬。
團體促撤回捕殺措施
野豬出沒或滋擾報告由去年11月逾200宗,回落至今年2至5月每月平均約59宗,低於去年同期的99宗,按年減少四成。
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黃豪賢接受傳媒訪問時稱,當局擴大禁餵飼區符合現實情況,因此不反對提高罰則,但他認為應該撤回或擱置捕殺措施,並將有關人手資源,調配至巡查野豬出沒黑點,監察市民違例餵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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