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
民政事務局局長政治助理黎穎瑜忽然辭職,八卦口痕友第一時間發問:係咪想用BNO護照移民英國?
鐵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場人事變動本來稀鬆平常,若然換作往日,政治助理出出入入離離合合根本不會引起注意。奈何今時實在不同往日,官場小小動靜都有機會造成喋喋不休,因為香港的政治生態愈來愈波詭雲譎,本應安安穩穩的公務員生涯漸見跌跌宕宕。
黎穎瑜辭職之所以令人聯想到用BNO護照移民英國,原因是《南華早報》引述消息人士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周加開臨時會議,討論禁止BNO護照持有人擔任公職,甚至褫奪其投票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鳳凰衛視專訪時表示,如果中央作出任何決定,特區政府當然積極配合。此外,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提議,北京是時候嚴格執行《中國國籍法》禁止雙重國籍,BNO持有人移居外地後自動失去特區護照、香港居留權和投票權。
BNO護照理論上只是「旅遊證件」,可是近期中英關係持續緊張,英國政府推出新的移民政策,約540萬合資格香港居民可申請BNO簽證移民,住滿5年再加1年即可入籍英國。於是乎,禁止雙重國籍和不准BNO持有人擔任公職成為可供考慮的反制措施,義正詞嚴向「不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粗暴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英國還以顏色:You do the first, I do fifteenth。
香港不再是英國殖民地,已經擁有全面管治權的中國向英國採取反制措施,絕對政治正確,然而站在公務員角度思考,他們也許覺得自己十分苦命,無端端被玩殘。
九七回歸之前,擁有BNO護照甚至居英權的公務員不知凡幾,特首林鄭月娥全家都是英籍,她本人只因在2007年晉身問責制下的發展局局長而按《基本法》規定放棄英籍而已。根據《基本法》第101條,寫明容許「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各級公務員,不過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公務員可以擁有外國國籍受到《基本法》保障,事實上他們的家人也許已在英國居住,萬一北京真的手起刀落,禁止BNO護照持有人擔任公職,豈不是打爛他們的鐵飯碗?假如捨不得放棄高薪厚祿,被迫放棄BNO護照,未來與英國家人團聚又是一道難題。
鐵飯碗風光不再矣,政府的新規定是18萬公務員必須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効忠香港特區,官職高一點還要宣誓,去年12月16日全體12名副局長和14名政治助理就在特首見證下完成宣誓,其中包括黎穎瑜在內,拒絕宣誓或者違誓的後果難免飯碗不保。
打政府工仍然算是優差嗎?各有懷抱吧!黎穎瑜掛冠求去,可能令人有感而發哼一曲:吻下來,豁出去,這吻別似覆水,再來也許要天上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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