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4日
著名甜品店聰嫂私房甜品創辦人「聰哥」林漢聰及該公司股東兼藝人梁思浩,4年前同意把持有的公司股權售予現任董事及股東朱曉霞。二人周五(23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該公司拖欠本營運年度的花紅,追討合共1500萬元人民幣(折合約1661萬港元)。
入稟狀指出,兩名原告於2015年6月簽訂股份收購轉讓合同,以及一份補充協議。合同列明,該公司在內地項目正式營運後,未來3個營運年度須向兩名原告繳付花紅,涉及金額分別為500萬、1000萬及1500萬元人民幣。在2019年6月30日,即第三個營運年度終結日,公司未有向兩原告支付1500萬元人民幣花紅,違反合同協議,故向該合同及協議的擔保人、前董事朱曉霞興訟索償。
被告朱曉霞今年初被解除董事職務,今年5月被持有聰嫂最大股份的眾敏(香港)投資有限公司入稟索償1.47億元。入稟狀稱,她在未得其他股東授權下,把公司款項轉到個人戶口。
【案件編號:HCA154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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