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
《施政報告》容許整幢工廈免補地價改裝為過渡性房屋,社區組織協會(社協)去年研究市區工廈合適改裝的情況,發現323幢單一業權工廈中,有124幢較適合,包括大部分有向戶外的窗戶,並設有消防及屋宇設備;若一幢可改成150個單位,盡用124幢便可提供約1.8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社協建議除免補地價外,應把「短期豁免書」的年期由現時5年延長至10年,攤分業主的工程成本。
社協指商貿或住宅、綜合發展用地上的單一業權工廈較容易改裝。去年他們研究市區住宅、商業、其他用途(商貿)及綜合發展區等用地,涉及1030幢工廈,發現單一業權的工廈共有323幢,當中有124幢適合改裝,其中95幢位於商貿用地,另有14幅屬綜合發展用地。
去年底社協從該124幢工廈中,在土瓜灣及油塘挑選3幢作過渡性房屋設計藍本。負責研究的建築設計師何尚衡指出,不應因房屋是「過渡」性質,便折衷地改變現有《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影響住戶身心健康,故單位應至少三邊沒有緊貼旁邊的建築物、宜有多且面積大的窗戶採光及通風;又建議每單位有獨立廁所及開放式廚房,客廳和睡房為流動間隔,人均面積最少7方米(約75方呎);成本方面,該3幢工廈規模不同,總造價由約5000萬至約2億元不等;每單位成本相若,介乎60萬至70萬元。
最多提供1.8萬個4人單位
社協推算124幢工廈最高可提供1.8萬個4人家庭單位,如果10年間每個單位可讓3至4個家庭流轉,改裝一幢便可令450至600個家庭受惠。社區組織幹事胡加沂表示,工廈過渡性房屋租期宜3年以上,月租4000至5000元。
另一幹事呂綺珊說,接觸過不少工廈業主,他們都反映歡迎政策,但希望政府為過渡性房屋訂立標準及政策。
為鼓勵工廈業主參與,社協建議地政總署把允許改裝工廈作短暫居住用途的「短期豁免書」年期,由現時5年延長至10年,以助業主攤分工程成本,甚至放寬工廈改作過渡性房屋的地積比率,令更多基層家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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