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
早前多幢舊式工廠大廈相繼發生火警,政府遂於7月中高調宣布會嚴厲對付有消防風險的工廈,首批率先處理6幢,並開宗明義表示不糾正的工廈有機會被收回單位,但違規工廈似乎「唔聽話」。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指大部分單位未有糾正用途,他警告說,地政總署將於下周一巡查,若發現仍未糾正,會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寬限期只有14日,再不還原便會收回單位。
陳茂波昨天接受港台專訪時表示,已點名要求6幢存有危險品,並違反地契用途的單位業權人糾正用途,但他留意到仍有大部分、約40個單位未糾正。他提醒業主別低估當局執法的決心,下周一地政總署將再到場巡查,若還未糾正,會向業權人發警告信,14日內再不糾正,便會啟動程序收回單位。
劉振江倡給業主時間處理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劉振江指出,政府因業主違反地契用途而收回私人產業,是執行官契賦予政府作為業主應有的權力,但收回私人物業是非常嚴重做法。
劉振江認為,政府執行權力之前,宜考慮是否已經給予業主適當的處理時間,「叫租客搬出都要時間,如果租客唔肯搬,還要找執達吏。」
早前淘大工業村工廈及長沙灣昌發工廠大廈相繼發生火警,政府於是研究能否要求1973年以前落成的舊式工廈,加裝消防灑水系統,這或需要修改法例配合。
政府跨部門小組初步認為技術可以做到,擬於新一個立法年度提交修例建議。
高齡工廈改裝受限制
有業內人士表示,高樓齡的舊工廠大廈,早期礙於負重限制及空間問題,未必適合安裝水箱以供應灑水裝置,故獲容許豁免,若立法規定加裝消防灑水系統,先要研究如何解決這方面問題。
此外,由於工廈轉型後出現多元化用途,政府跨部門小組亦正在研究能否給予工廈低層單位放寬使用限制,但前提是該些樓層必須符合消防走火設施規格,而且不能一刀切。
陳茂波預計,政府在今年底前會完成規管工廈劏房檢討,當局或積極研究運用行政權力,啟動程序收回工廈住宅劏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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