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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

劉勵超 天圓地方

回收紙包飲品盒的迷思

有媒體報道指香港人每年棄置4.3萬噸紙包飲品盒(「飲品盒」),重量等同2900輛三軸空載的雙層巴士。2019年前由於沒有本地回收這種容器的設施,所有飲品盒被送往捉襟見肘的堆填區,2019年出現首間飲品盒回收及再造廠(也是政府承辦商),然而其位於科技園的廠房今年不獲續約,並需於今年年中前遷出。消息傳出後,引來社會關注飲品盒會否被重棄於堆填區和意味環保工業退步,不過隨着環保署宣布計劃以公開招標(後改為「邀請提交報價書」)形式挑選承辦商繼續現有的回收處理服務後,社會討論暫告一段落。

環保署的邀請報價於上月中截止,出現了筆者以為瘦田無人耕,耕開有人爭的情況。除現有承辦商外,竟然有6間公司加入競投行列,剛巧跟環保署網頁提供這類容器的回收及再造商數目相同。筆者好奇,查看報價公告內容有何端倪,揭露這門生意或許是塊肥豬肉,但左看右看仍百思不得其解,莫非因筆者「外行」,看不到禾桿堆裏的珍珠?

報價公告指服務合約為期12個月,署方頂多可將合約期延長3個月。除卻現有承辦商,就算其他6家競投公司現時都有從事回收及再造飲品盒生意,相信亦要添置機器及作出其他投資。一年的合約期包括最多3個月用作興建或擴建廠房、裝嵌機器等的前期工程,換言之只有9個月左右是實際「投產」,中標者能在這短時間內賺到錢嗎?根據報價公告,承辦商只需接收環保署運送到其廠房的飲品盒,省回自行在社區收集的開支,間接受政府補貼;其他獨立經營者沒有這點「優勢」,能夠跟環保署的承辦商競爭嗎?

政府為推動資源循環,設立環保園以可負擔的租金為回收及循環再造商提供長期用地,但今次競投者需自行在土地市場尋覓廠址,並要在入標時提供有關資料;除非廠址是自置土地,否則回收商中標後,先前同意出租或出讓土地的業主若改變主意不租不賣,那投標者中了標卻失了地如何是好?一年的租約期實在太短,回收不是攪短期機動遊戲場,有長期存在的必要,環保署定這麼短的租約期,是因為於環保園興建的大型現代化紙漿生產廠預計於2025年開始運作,今次合約只是過渡性安排,說得難聽點,是「打完齋唔再要和尚」。長遠而言,視乎環保園新紙漿廠的生產規模和政府推動源頭減廢有多大成效,私人經營飲品盒處理這門生意前景並不明朗。

環保署的報價審評就「技術」和「收費」兩部分打分,比重各佔一半,前者自然是工序越環保越早投產越高分,後者是競投者收的服務費越平越高分,即是要「平、靚、快、正」。這種「雙信封」審評方法並非罕見,用於揀選飲品盒回收及再造也恰當,不過筆者認為這次報價中服務費水平應佔評分較輕比重,以示政府充分理解在港經營回收及再造行業的高成本和再造成品小市場,對報價者出價要求稍為寬鬆。假若沒有私人承辦商回收處理飲品盒,政府以堆填方式處理的機會成本高,更有違資源重用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報價條款其中一則是政府「每月下期」支付承辦商服務費。本來在確定承辦商妥善處理飲品盒後才支付服務費的做法完全正確,但承辦商在月底「交單」後最多要等51天之久環保署才「找數」。環保署可否提速處理,減輕承辦商資金流的負擔呢?

這次環保署邀請報價的條款雖未能做到方便營商,仍吸引了7間公司競投服務合約,報價結果預計在本月揭盅。假如合約成功批出,我們祝政府和承辦商好運兼雙贏,萬一不幸流標,政府可要從速分析原因,包括上述可能影響結果的合約條款。政府賣地流標,頂多是土地曬多一年半載,政府若未能盡快重新招標回收及處理飲品盒,期間每天被丟棄的飲品盒何去何從?

地政總署前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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