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
發展局在本月3日公布將優化政府收地為土地業權人及業務經營者提供的補償安排。補償金額在優化機制下得以提升,對收地工作有積極效用。
本文集中討論補償予土地業權人的安排。現行「特惠分區補償制度」的農地及屋地的補償基本定率已於本月3日刊憲調升約16%,農地的現行「甲區」特惠補償金額為每方呎土地1510元。
政府計劃將現行制度的4個農地及屋地級別(甲、乙、丙及丁區)變為2個級別:「第一級別」適用於發展用途所需的土地,補償金額訂於現行制度的甲區補償水平(即基本定率加20%),以及「第二級別」適用於非發展用途所需的土地,補償金額訂於「第一級別」的一半。措施預計5月底或6月初呈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在批准以後,生效日期會追溯至本月3日。
政府趁此次優化行動就特惠分區補償金額的定期(一般每半年)調整計算公式更新當中兩項參數。首項為新市鎮數目由3個上升至5個,在原先的荃灣、沙田及屯門,加上位處新界北的元朗及粉嶺/上水。第二項是3類土地用途(商業、住宅及工業)在當前適用分區計劃大綱圖所示的面積比例,取代約於1988年訂下的所佔比例。
政府將4個分區級別合併為2個級別的措施,令現處較低分區級別的土地可轉成第一級別或第二級別土地,從而獲取較高的特惠補償,將受到土地業權人歡迎。
有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議員關注是次更改並未有諮詢公眾,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應指諮詢公眾有困難,但有參考不同政黨的建議。政府於上個財政年度開始,在沒有諮詢業界的情況下,取消了每年編製「新界土地特惠補償分區圖則」,並停止予公眾人士查詢有關圖則,令市場產生疑慮,亦令上屆立法會議員石禮謙在去年10月就有關事項向局長提出詢問。
現行制度按補償分區級別的定義和所收回土地的地點及發展項目性質而訂定補償。其中「甲區」的定義為新市鎮發展區(即位於憲報公布的新市鎮分區計劃大綱圖所示新市鎮界線範圍內的地區),或受到全港層面重要性且必須的工程影響的地區。支持改變現行按新市鎮內外界線作補償的意見,包括公屋在不同地點興建,以及《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的推展,這些發展並不會局限於新市鎮/新發展區範圍內。另外,惠及廣泛地區的公共設施(如堆填區、區域污水處理設施、公眾骨灰安置所、鐵路延線或新鐵路線)對香港的重要性亦應予以肯定。
新制度以「發展」及「非發展」的兩分法,較現行的「甲、乙、丙及丁區」的分野確實更易明。新制度的「第一級別」涵蓋範圍有新發展區、房屋、經濟發展用途及相關公共設施;超越鄉郊改善計劃的基礎建設亦屬「第一級別」,這定義較現行甲區的「受到全港層面重要性且必須的工程影響的地區」定義更為容易詮釋。「第二級別」涵蓋的項目例子包括鄉村改善工程,以及保育濕地。
新政策安排有助掃走早前的市場疑慮,更令市場增加對政府收地執行力的信心。
劉振江_高力國際香港區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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