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
筆者認為,提供予市民享用的措施,可分為「產品」與「服務」兩大項目,土地測量方面也當如此,現在緊接前文,討論本港土地測量在這兩項措施的成就。
在此先要澄清這兩大項目的分野,是從宏觀層面界定,不會視資訊為「非產品」,亦不會認定「斟茶遞煙」為「服務」。
還記得好幾年前,政府的測繪處委託私人公司作市場調查,意欲了解他們測量服務的成效。當時發出的問卷,包括查詢航空測量服務的意見,文中只提及售賣航空相片櫃員的服務態度,以及傳送相片的時間等。這樣的諮詢,完全脫離專業認識,令人啼笑皆非。這樣的思維方向,絕非本文要討論的「服務」範圍。
就以航空測量為例,測繪處每年按時重影香港全境,因應地形環境,有些較為高飛,有些低飛,得出的相片,盡都公開發售。近年更多相片改為數據化,便於傳遞。如此相片自是「產品」一項,用者可從大量相片中選出適合者購買,一般可算合用;但若需要某特定時間、地點的相片為證,或採用相片計算一些尺寸或面積等,則未必可達到要求。許多大型地盤或是發展中的場地,需要頻密地測量,便難以找到恰當的航空相片作支援。
航空攝影的安排牽涉很多方面。最基本當然是飛機與相機,兩者費用龐大,不是一般私人公司可負擔;這也罷了,另外還有機師的安排、航空條例的規範等等,盡都不易讓私人企業運作,所以本港的航空測量可說是由政府獨攬。如是者,政府幾乎擁有所有的航空測量資源,但只提供按時拍攝得來的相片作「產品」出售,而無提供航空攝影的「服務」。
若使政府自發地在飛越全港拍攝之餘,更接受私人委聘及收取費用,於指定時間和地點飛臨其間拍照,這才是真「服務」,與櫃枱售賣相片形式的所謂「服務」,層次顯然有別。走筆至此,筆者還可以就航拍問題多作討論,但無意於此單一課題着墨過多,只是以此事作說明「產品」與「服務」的分野。往下要說的,乃是土地測量的其他項目、「產品」的質素如何、「服務」的範圍又是否足夠及有效等。
土地測量的「產品」不離紙張形式的地圖或是數據紀錄。即使現在逐漸由數據化取代紙張,基本的「產品」概念也沒有變動,總是要把一些事物情況及地貌實物呈現市民面前,再簡化而言就是把「地」轉為「圖」。
政府制定的地圖就是有系統地不斷繪畫全港地貌的「產品」。這地圖的比例是1比1000,可算頗大,足以畫出許多地貌細節,對一般用家,或許甚至超過他們的要求。但這樣大規模的地圖,以類似工廠流水作業式的劃一產品,未必能滿足個別人士的特殊要求。例如私人要開發一片土地,所需地圖應是更大比例,加上要等高線、上空及地底的障礙物等,以便推算土方設計樓房等。如此特定的測量需要,自然不能求之於政府這一般性的地圖。這樣,個別地盤的測量便要由私營的土地測量公司代辦,事實亦行之有效。
同一道理,有些土地訴訟案件,需要考慮某些繁瑣事物,例如殘破的圍網、荒廢的水井等。這都不是一般地圖所包括的事物,必要專人另行精準測量才行。這類特意的測量,可以歸類為「服務」一項。所以,即使地圖這一議題也可分為「產品」與「服務」兩項,依據筆者個人認識,香港目前情況可說是不錯的。
梁守肫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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