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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日

陳志全指否決權非最有力操作

初選案昨踏入第97日審訊,不認罪被告陳志全供稱,很多人以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當中,否決權最有力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但實際上並非如此。他指出,若民主派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又拒絕協助政府湊足開會法定人數,立法會根本無法辯論《財政預算案》,甚至無法開會。案件今續審。

民主派拒開會 無法辯預算案

認罪被告戴耀廷曾在2020年3月表示,民主派立法會過半屬「大殺傷力憲制武器」。陳志全供稱,他知道初選終極目的,在於令民主派贏得最多議席,從而向政府施加最大壓力,要求當局回應「五大訴求」等,惟他當時對「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沒概念。

陳志全提到,民主派立法會過半後,自然獲得否決預算案等權力,坦言「你唔講,政府都知道你有咩權力啦」;不過他認為否決預算案「好遙遠」,「(民主派)選到(過半議席)至算啦,你講到上天落水都係咁話啦。」

法官陳仲衡問到,《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中,否決權是否最有力(most powerful)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陳志全就謂,理論層面而言,很多人以為否決權最有力,但操作層面並非如此。

他續說,以往立法會召開會議的法定人數為35人,因此若民主派獲「35+」,政府單憑擁有少於35個議席的建制派,「連啟動會議嘅能力都冇」,需要民主派協助才有足夠開會法定人數。他稱,若民主派不合作,預算案根本無法首讀及二讀,甚至「(立法會會期)第一日都唔知開唔到會」。

稱「不惜否決」言論隨口噏

此外,控方展示陳志全於2020年6月,在將軍澳一街站的發言謄本。他當時說,民主派不論誰人當選也要「抗爭到底」,不惜運用《基本法》賦予議員的權力否決預算案,逼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陳仲衡指出,陳志全當時提及「不惜」一詞,質疑他並非只舉出議員擁有的權力,而是準備好運用相關權力。陳志全表示,從謄本看來,他的語氣似乎「重咗啲」,又說發言時沒有講稿,有關言論或屬「隨口噏」。

另一方面,代表公民黨參加超級區議會初選的李予信,其大律師關文渭昨亦盤問陳志全。關文渭展示一則打擊洗錢相關法案的投票紀錄,指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中,除郭榮鏗投棄權票,該黨其他議員均投贊成票。陳志全供稱,以往類似情況並不罕見,因功能組別議員會因業界利益,而選擇不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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