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
2019年11月警方包圍香港理工大學時,網民號召示威者到油尖旺一帶聚集,「圍魏救趙」以分散警力,結果多人在警方驅散後被捕;其中一案有13人否認暴動後被裁定罪成,當中4名被告昨天被判囚4年5個月至4年9個月(53個月至57個月)不等。警方表示,事件中合共有213人被捕,並且全部控以暴動等罪,當中已經有112人被裁定暴動罪成,但是尚有92人候審或候判。
控罪指出,案發時18歲至21歲的4名被告翟耀瑋、周豐德、林煒綸及李傑思,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連同他人參與暴動。同案另有5人認罪,早前被判囚3年半至4年不等。
案件昨天移師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表示,全案18名被告的背景不同,雖然表面上有人較為出色,但是仍然必須以「同一把尺」量刑。
有份參與傘陣判罰較重
嚴官續指案件發生於商住大廈林立的地段,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對附近商戶、行人及警員等帶來極高人身傷害和財物損失的實際風險,加上公共設施被嚴重破壞、現場一片狼藉,損失難以估計,而清理工作亦造成公共開支,因此認為本案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不論被告何時加入暴動,都是必然清楚現場暴動的情況,他們增加集結人群聲勢,並令暴動得以持續。
4名被告的量刑起點各有不同,其中翟耀瑋、周豐德為5年,林煒綸及李傑思則各因管有金屬棒連六角匙,以及參與前排傘陣,因此以5年3個月為量刑起點。同時,林煒綸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刑期則獲准同期執行。
嚴官同時提到,眾人案發時年齡尚輕,候審時積極生活,加上部分被告同意案情,並無傳召證人,計及全部減刑因素後,4人分別被判囚4年5個月至4年9個月不等。
共拘213人 7潛逃92候審判
東九龍刑事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高級督察潘崇禮昨日在庭外會見傳媒時稱,案發當晚一共拘捕213人,全部被告被控以暴動等罪,並分拆為17宗案件審訊。
他續說,事件中暫時有112人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85人判囚2年5個月至5年4個月不等、4人判入教導所,尚有23位被告候判。
潘崇禮又稱,除罪成者外,涉案者中有7人畏罪潛逃、2人被判無罪,92人仍然候審或候判。他重申警方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非法或破壞社會安寧行為,當局必定會果斷把違法人士繩之於法,保障市民財產及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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