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6日
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製作元朗7.21事件專題節目而進行車牌查冊,被裁定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成,判罰6000元。她不服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天一致裁定蔡玉玲上訴得直。判詞指出,言論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沒理由把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選項以外【表1】。蔡玉玲冀業界因應是次判決作合理安排,呼籲不要因本案例而被嚇怕。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則表示,相關部門會檢視相關程序。
虛假陳述推斷屬嚴重不公
蔡玉玲於2020年11月被捕,2021年4月被裁定罪成【表2】,是本港首名因查冊被定罪的記者。終院昨天撤銷對蔡玉玲的所有定罪及刑罰,5位終院法官在判詞提到,蔡玉玲在申請車輛證明書的表格上剔選「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並無錯誤,這個選項應被理解為籠統地涵蓋任何與交通與運輸相關的事務,包括傳媒調查報道。言論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沒理由把真誠的新聞調查,如懷疑車主使用車輛干犯某罪行,排除在這選項以外。故蔡玉玲在申請車輛證明書的用途陳述不屬虛假陳述。
判詞又提及,「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一詞不清晰、不明確,考慮到以往媒體和新聞機構查車牌的數量,蔡玉玲很可能誠實地錯誤相信新聞工作用途,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法官亦認為,下級法院推斷蔡玉玲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對她造成實質及嚴重不公。
蔡籲同行勿因本案被嚇怕
蔡玉玲在庭外向傳媒形容,判決對所有記者和業界是喜訊,法庭亦在判決中肯定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她續說,事件對新聞工作者已帶來限制,她期望業界因應是次判決作合理安排,呼籲不要因本案例而被嚇怕。至於會否繼續進行調查報道、查冊,她指調查新聞不是單靠查冊便能達成,亦依靠整個社會氣氛,包括大眾是否願意分享資訊、能否在暢所欲言的公共空間表達意見,她說,縱然大環境有挑戰和困難,但相信各人仍會努力彰顯新聞自由的價值。
對於上訴得直,蔡玉玲直言:「好像很久無遇過開心的事,或許很多人都有相似感受。」她強調由被捕至終院裁決,勝訴非她一人可做到,亦有賴整個社會支持、認同,各人的堅持都值得重視和鼓勵,「無論制度怎樣變,這幾年可能我們都發現,很多事物無聲無息消失了,但我相信心入面的信念,很難被人取走。」她又指不論上訴成功與否,過去數年的堅持已有意義。
陳國基:按判詞檢視程序
被問到會否擔心政府仍限制各種查冊、阻礙記者查找新聞資料,她認為這是業界和全港市民都應擔心的問題,並指若希望香港成為資訊流通、多元開放的社會,言論和新聞自由必不可少。她希望判決有助社會聚焦討論日後不同行業在取得資訊的措施上如何改善、更符憲法對各方面自由的保障。
陳國基昨回應判決時提到,港府非常尊重法治,依法辦事,相關部門會因應判詞檢視相關程序。本報向運輸署查詢,日後會否修改申請車輛證明書的網上版面和表格、會否容許傳媒在陳述其申請證明書的用途時填寫傳媒、新聞採訪用途,署方僅回覆,可參考陳國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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