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
多次延誤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昨經案件管理聆訊後確定,今年8月18日進行審前覆核。法官雖表明冀按原定計劃於9月底開審,惟控方提出需大幅增加處理證供時間,預計審期由原先約40天倍增至約80天。
辯方冀律政司勿「搬龍門」
主理本案的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昨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黎智英雖無出庭,但法院內外仍見大批警員全副武裝布防。控方代表、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甫開庭便指出,由於處理證供及盤問6名關鍵證人需時,以每人大概需5至10天作供計算,單計控方程序已需65天。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反駁,控方已多次修訂控罪及審期,認為毋須延長已足夠審訊,又形容控方在其他案件中曾「shifting the goalpost(搬龍門)」提交新證據,於是要求對方承諾不再重施故伎。
6關鍵證人將出庭作供
法官杜麗冰表示,刑事案件審訊過程中,難免出現無法預料的情況;控方亦提到,將有26名證人出庭作供,包括6名關鍵證人、18名辯方證人和兩名專家證人,而專家證人將就外國制裁及多個社交平台運作的法律事宜作供。
法官李運騰則說,連同辯方約兩周的抗辯及其他程序,預料整個審訊需時約83天;杜官補充,本案雖然原定於9月25日開審,但由於涉案法官及控辯雙方均有參與其他案件,包括尚未完結的民主派初選案,故暫時只能希望可如期開審。
杜官亦決定審前覆核將於8月18日下午續於高院進行,正審則選址西九龍裁判法院;她亦批准黎智英不出席預審,至於控辯雙方的書面陳詞及證供等,須於8月1日前向法庭提交。
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高層及旗下《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罪;黎智英獨自面對額外兩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6名高層包括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副社長陳沛敏等,去年11月已認罪,庭上透露部分被告將轉任控方證人,而涉及各人的案件則押後至黎智英案全部審結後才處理求情及判刑。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立會暴動現場小冊子檢被告指模 |
上一篇: | 「國師」鄭永年加入特首政策專家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