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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7日

2021施政報告──加強國安

23條立法下屆立會完成 將展諮詢
打擊假新聞研記者發牌 擬訂網安法

2003年以失敗告終的《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終見時間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承認,將於來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23條本地立法工作,而且將進行公眾諮詢。另外,《施政報告》亦提及立例打擊假新聞及保護網絡安全,據悉與記者發牌制、規管關鍵基建設施營運者有關。

今份《施政報告》在第八段已提及《基本法》第23條,是林鄭月娥五份《施政報告》中,最早提及的一次。她表明將積極推展本地立法工作,保安局局長將參考過往研究及資料、《港區國安法》的執行經驗及法庭相關裁決,並根據本港實際情況,制定有效而務實的方案及條文,也要擬備有效宣傳計劃,「不讓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蠱惑人心。」

報告雖未提及立法時間表,但林鄭昨天在記者會上表明,23條立法「必定會喺下一個立法會嘅任期完成、即係嗰4年」,而立法進程則取決於諮詢及法例草擬速度,同時確定立法前將進行公眾諮詢。她又說,要承諾23條立法在本屆政府任內完成,是不切實際,因為政府未來七八個月有大量工作,包括多場選舉及慶祝回歸25周年等,故局方只能盡快在明年提交建議予公眾討論。

重新檢視納入七宗罪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亦特別提到,23條的本地立法屬憲制責任,「回想自從2003年之後幾屆政府、時常碰到呢個問題都係遮遮掩掩、都係話『我任內唔會做』,但呢樣嘢係唔啱㗎。」她強調,前年已見到香港在沒有國安法下出現很大風險,因此如今每位官員「都不會再採取模棱兩可、迴避嘅態度,理所當然、理直氣壯要立法」。

港府於2003年未能把23條立法,當時草案訂明七宗罪,即顛覆、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組織干預本地政治事務及本地組織與外國組織有聯繫等7項罪名,而《港區國安法》則分為4項。當局沒在公開場合交代立法涵蓋範圍,不過政府消息人士透露,今次將一併重新檢視,包括把現行法例如煽動罪等納入其中;公眾諮詢形式及時段等細節未定,初步會先總結《港區國安法》案例及經驗。被問到會否等待民主派初選案結果,消息人士指並不一定,但強調制定清晰宣傳解說策略,以免重蹈當年失敗覆轍。

網安規管營運者非個人

《施政報告》亦提到,政務司司長將作統籌、檢視或激活現有法例,確保執行部門在全面維護國家安全上,「有法可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當中須正視的議題包括打擊假新聞及保障網絡安全等。據悉,政府將研究訂立網絡安全法,預計明年展開立法工作,初步期望在下屆立法會任期完成,內容包括針對本港關鍵基礎設施,如水、電、煤氣、公共運輸和電訊公司等,要求他們制定網絡安全要求、應變計劃等,以防止黑客入侵。

消息人士補充,相關法例只規管設施營運者,而非規範個人行為,指現時全球很多國家及地區,包括內地和澳門均具備相應法規,唯香港獨無,另外經初步研究後,認為新加坡的網絡安全法案較值得參考,而初步計劃違例者將會罰款處理。

此外,《施政報告》也提到要加強防範恐怖活動,以及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事宜,積極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措施。就打擊假新聞方面,政府消息人士承認設立記者發牌制度屬於其中一個研究方向,惟未有具體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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