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
47名民主派因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昨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轉介案件至高等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安排7月8日處理交付程序。辯方希望控方提交審訊是否公開及設陪審團,以至各被告角色等資料,但蘇官以法庭無權下令而拒絕。
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名被告中,民主黨黃碧雲及劉偉聰等11人繼續獲准擔保候審, 25人放棄申請保釋,袁嘉蔚昨再度被拒保,法庭今明處理另外10人保釋申請。案中36名被告至今已被還押約3個月。
法官稱無權向控方下命令
昨日審訊前,法院外面已有過百人到場旁聽,11名獲保釋的泛民人士如何啟明、林景楠、黃碧雲、呂智恆等逐一入內應訊,大批旁聽市民紛紛向他們表示支持。
加拿大、德國、英國、瑞士、荷蘭、澳洲及紐西蘭等國派出副總領事或領事館職員聽審。法院外停泊多部警車,警員拉起橙帶及放置鐵馬,安排每隔數十米一人站崗。
法庭批准將案件轉介至高院審理,按法例,控方須在交付程序前7天向辯方提供檢控文件,但辯方表明反對,稱控罪嚴重,而被告控罪元素仍未清晰,部分文件未完成翻譯,希望法庭給予更多時間,並提到律師團隊到收押處所會見當事人時遇阻撓。蘇官重申,有關安排屬法例規定,然而辯方可去信申請押後案件。
辯方又希望控方提供3項資訊,包括案件是否公開審訊、會否設陪審團、及各被告被指控的角色。辯方解釋,審訊模式事關審訊公平,而《港區國安法》列明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首要犯罪分子」、「積極參與者」及「參與者」,相應刑罰程度不同,由最低3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最高可判無期徒刑,被告角色將影響答辯方向。不過蘇官稱,法庭無權力向控方下相關命令,拒絕辯方要求。
蘇官提醒各被告在提訊日前,可去信申請於裁判法院初級偵訊(preliminary inquiry),如果初級偵訊有結果,才會轉介至高院答辯或接受審訊,而控辯雙方於初級偵訊期間可傳召證人。如不進行初級偵訊,被告就會直接轉介至高院。
袁嘉蔚不准保 餘10名今明訊
其後法庭繼續審理袁嘉蔚及趙家賢保釋申請,獲繼續擔保外出的11名被告可即時離開法院,而放棄申請保釋或未獲安排即日申請保釋的被告須回到收押所,眾被告離庭時向親友揮手道別,亦有被告直言:「唔好打(保釋申請)啦,嘥時間。」
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及控方陳詞約半小時後,蘇官拒絕袁嘉蔚保釋;但由於時間關係,趙家賢的申請押後至今午處理。按司法機構網站,劉澤鋒、鍾錦麟、吳政亨、吳敏兒、余慧明、譚凱邦、陳志全、范國威及王百羽等9人亦獲安排於今明兩天申請保釋。
數十名市民昨傍晚在法院外目送囚車離開,有人舉起印有「愛你們,撐!」的橫額,十數名警員戒備,並警告在場人士或違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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